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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此文成稿于1990年12月22日,那时的我还很小。所以,文章的笔法很稚嫩。三十年后再看的时候,也觉得自己很幼稚。但是,准备丢弃时,心中还是有些不忍心。还记得当年很多自己的文章,都是投了稿的,然而却没有遇到一位伯乐欣赏,所以所有的文章都在我的期待中,最终仍然石沉大海了。
现在很好了,网络上我可以发表我自己的文章了,如果这算是我最初的小说,那么我打出来。不管有没有人看。
简简实有其人,却没有文中的故事,对这一点我当初就感到有点抱歉。
我与一个幼年时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我们在一起玩耍了二十多年,后来随着各自成家,所以见面很少了,以至于因此断绝了往来。不是我们互相不惦记,而是三十多年前大家都没有手机,甚至家里有电话的都很少。所以,我们渐渐的失联了。然而,我知道他仍然住在曾经的那个院子里。
所以,在我有了空闲的时间后,我去找他了,他果然还在那个单位,还在那个小院。只是他与我一样,都老了。
我和他亲密无间,那个时候我有一点小天分,能写一些让人读着不怎么感到无聊的文章。所以,我这个发小就央求我好几次,给他写一篇有点“意思”的小说。
盛情难却之下,我就在我们共同的生活中搜寻灵感,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十七八岁,但是他却真的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为之书写的地方。他太普通,也太平凡了。所以,我考虑了好几次,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放下了笔。后来,他就真的辍学了,因为实在是对读书没有丝毫的兴趣。最开始,他到处打零工,有几次还是我代替他考试的。然而,每次他都干不了多久就辞职了,原因是工资太低。
后来,他参加了一个电工的职业培训,好像才算是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再然后,他进了政府机关的电工室,成了一名电工。
我这个从小长大的朋友与文章开头部分写的差不多,他的个子不高,甚至可以说是瘦小,据他自己讲,他从小就是如此,那就没有办法了。他喜欢做梦,这是真的,我们在一起闲聊的时候,他总是对我讲他做过的稀奇古怪的梦,但是最终每一个梦都要醒来,所以他也只能在最后,摇摇头自嘲的笑了。
他总是信心不足,总是莫名其妙的干一些事情,比如我们与人打架,他能玩命的与对方拼死搏斗,这让我曾经很感动。可是,长大后想起来,那太危险了,万一不小心把哪个人打死,那我们的将来就完蛋了。
他与我有多年的友谊,交情匪浅。
所以,我对他几乎是了如指掌,当然是那个时候,也就是我们二十岁之前的岁月吧,我们几乎是在一起度过的那些时光。
他不是一个很优秀的青年,至少至今还是默默无闻的一个电工而已,不会有什么惊天动的故事发生在他身上。我确信,等我们都死了,也没有人能从我们的身上挖掘出哪怕是有一点点可以大书特书的故事。因为,我们太平凡,也太普通了。
他没有为什么伟大的事业做出伟绩,也没有为谁真的付出过什么,他不需要,也没有人需要他付出,就连他现在很不听话的两个儿子也都不需要。这些不能说的,因为读者也不会感兴趣。
他的高中文凭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是我帮他考的证书,那时候参加一个什么考试,就可以获得高中文凭,那是那个时代的特色。所以,他的高中文凭没有任何内涵和价值。只有他自己学出来的电工证,可以保证他在此生可以好好的生活下去。
在他的脑子里根本没有任何数学公式,他根本就记不住那些复杂的东西,也没有化学方程式,更没有英语单词,这些都不属于他。然而,我个人却一直认为,他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他很顽强,这从他至少做了五份以上的零工就完全可以看得出来,他很固执,我深有感触,我很少愿意与他进行任何辩论,我说不过他就不愿意再说了,他很好心肠,我记得他开始辍学打零工的时候,我还在上学(高中或者是我后来读中专),每次都是他买烟给我抽,而且他看到跌倒的老人家也会去扶起来,当然那时候还没有碰瓷,所以不必担心被人讹上。
最主要的是,他很普通,也很一般,如果把他丢进茫茫的人海,很快就会消失不见的,没有人会记住他的容貌、他的身材和长相。特别是,他很实在,对朋友可以说是愿意两肋插刀的。
这就是那个简简,是这个故事的原型。当然,我写作这个故事的时候,把我们的年纪都朝上写了两岁,要不然我们就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了。
我不记得那是我们多大的时候了,我们有三个朋友在一次很偶然的事件中,很偶然的认识了三个幼教班的女孩子,简简竟然很认真的和其中的一个女孩子谈起了恋爱,那个女孩子比他还大两岁多。那个女孩子的名字中,也有一个“荣”字,好像他们私下在一起的时候,简简就是把那个女孩子叫做“荣荣”的,到现在我也不能十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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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就是简简和荣荣的故事的真正的原型吧。
那个时候,我们还真的有一腔热血,都不知道该如何的施展出来。所以,谈恋爱的事情很常见很常见,我因为在读书,不敢谈恋爱的,那时叫做“早恋”,被老师发现了是要严厉处分的。但是简简已经辍学,走上了社会,还在一个商行打工,是组装自行车的。所以他可以放心的恋爱。
这个恋爱的结果自然是分手了。
所以,我在简简的反复述说之中,也了解了一些他们之间的事情,又被他催的不得了。不知道哪一天,我忽然灵机一动,想把他的这段恋爱当做故事来写,他听到后当然是很配合与支持,还和我一起“设计”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以及发展等等。
这些都是简简给我的灵感,我的写作就开始了。
当然,文中的简简不是现实的简简,而文中的荣荣也不是现实中的荣荣,因为荣荣现在都好好的活着,只是我也不知道她在哪里。所以,没有死亡,也没有那么多的激情澎湃和起伏跌宕。只有很普通的简简和很普通的荣荣,他们的故事也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最终他们也没有结合在一起。
在我的心中,其实也不希望简简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的,因为我太了解他了。当然,他也不会被任何事情所打倒,他太坚强了。后来,他看到我的文章结局,还使劲追着我要打我,说我最后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但是,我依然很喜欢他。男孩子,总要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不管是白的还是黑的,只要是一片自己的天地,那就应该足够了。我们男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世界,我们为什么要绊倒在不该绊倒的地方呢?也许真的没有了明天,但是绝对不能有自己始终如一的那个追求。
这也是我最终还是决定把这个不怎么完美的文章辛辛苦苦的打出来,发表在网络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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