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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这不是洛科么?”老麦迎上来,站在我的面前笑嘻嘻地叫道:“真是稀客呵。”
见到老麦的那一刻,我突然忘掉了饥饿。因为此前我有些萎缩的、弯曲的背脊伸直了。我松开拉住柳迎风的手,向前走一步,顺势拍拍老麦厚实的肩,笑着打招呼。然后把柳迎风简单地向老麦介绍了一下。
老麦凑到我近前,在我耳旁说了些什么,我没听全,但大意知道了。老麦是在夸赞柳迎风漂亮之类的话语。我笑容满面,一副得意洋洋的姿态。男人都喜欢自已的女友被人夸耀,男人深藏不露的虚荣心一般都在这里被泄漏无余。
我脸上始终挂着称心如意的笑意。之后,我便开始打量着老麦歌厅,就像打量一个久别的故人一样,带着一丝重逢的激动的感情。老麦歌厅还是一年前的老麦歌厅,里面的装饰布置一点都没有改变。然后,我的目光就不停在老麦歌厅里荡来荡去。显然,我是在寻找梦露的身影。开始有些矛盾的心情,从进入歌厅里来后,便越来越明朗起来。我想看看梦露,从她的模样儿,确定一下她过得好不好。这年头,活着的确不容易。活得好与坏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我将老麦歌厅看了个来回,没有看到梦露。
我又打量老麦。老麦也当然还是一年多前我见到的老麦。身体胖敦敦的,枕木一样的上下一般粗,一双小眼睛还是那样被埋进了脂肪堆里去了,而且越埋越深。尤其是在老麦笑的时候,它便露出一副很有些受了委屈的小模样儿。老麦浑身最使人喜爱的、也是最可爱的硬件就是他的小眼儿,看谁都那么富于感情。
但老麦始终还是一个小商人,一个习惯把目光盯住经济适时赚取利润的商人。老麦只是个经营歌厅的小商人,但绝对算得上是个成功的小商人。整条街面上,可以说歌厅鳞次栉比,但老麦的歌厅的生意火爆得无人能比。这与老麦精通为人处世之道是离不开的,还与老麦歌厅的风格作派有关。老麦歌厅是集老麦的个性于一体的。他的作派全然是一副自由主义者的作派,他也刻意把他的歌厅的氛围创造成一片自由主义的作派。我喜欢老麦歌厅的气氛,也喜欢老麦。无论在老麦歌厅里,还是在老麦身上,我似乎像找到了从我身上泯灭或丧失怡尽的某种个性。也就是那种接近人本性的东西。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一身休闲服,脏透的、旧透的牛仔裤和随便一件什么T恤衫。每个人的表情都真实而透彻,人们不需要哲学家们自认为万能的“哲学道理”,人们情愿要刘德华的《男人,哭吧不是罪》。让循规蹈矩、虚伪造作、装腔作势全他妈的见鬼去吧!
老麦终归是个商人,商人身上与生俱来都是带着铜钱的气味。大多数商人身上由外及内都带着这一种气味。但老麦却不!他身上除了铜钱的气味之外,还有纯粹的自由主义者的气味。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的身上仿佛没有一根筋脉是堵塞着的,它们全都是畅通无阻又互相通联的。
老麦特别迷恋尼采。我也是。现在没多少人迷恋这个“怪老头儿”。我和老麦能成为朋友,也就是因为尼采。
我更喜欢老麦的歌厅里充斥着的那股自由主义的境地。高雅的、低俗的;浪漫的、浅淡的;温情的、歇斯底里的……在爱的范畴内,你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喝酒就喝酒,想抽烟就抽烟,想接吻就接吻,想把昨天捣毁就捣毁,有爱来的时候就别轻易错过,有需要的时候你就说,有了快感你就大声喊……进来之前,请摘掉你的面具,尽量张扬你的个性,只要你自由快乐就好。说白了,老麦的歌厅就是为了渲泄和释放自我的。也是一个充满欲望与我行我素的激|情之地。
也就是说,老麦的歌厅的气氛最适合孤独的、失意或失恋的人来。说白了,老麦歌厅里的气氛就是一种带着明显的颓废的、迷惘之气。用老麦的话说,他的老麦歌厅就是建立在以痛苦敲击着痛苦、以孤独来诠释孤独、以颓废玩弄着颓废的地方。这就叫以毒攻毒。
老麦歌厅是失意人幻想的天堂。准确地说,是被那些由人类的社会、人类的群体里开除的、一部分行走在社会边缘上的人的天堂。老麦歌厅提供给人的就是一个没有成见、没有嘲讽、谁也不会去问你有多少财产,读过多少书……在迷雾般昏暗的灯光里,你可以毫无保留地扯下你的面具,这里没有倾诉,这里只有发泄。你可以在这里重新获得你丧失的或被现实泯灭了的个性。老麦的歌厅给人的是一种类似澡堂一样的感觉。澡堂是一种自我回归之地。人们退却了身上的衣着和身份,最终还是会回归于最初的赤条条。
老麦的来历我们一无所知,我们只知道老麦是东北人。但我们都能肯定老麦身上曾经有过不凡的故事与经历。这大约是老麦来北京这条不怎么惹眼儿的小街巷口的理由。在老麦的眼里,只有朋友,没有知已,也没有敌人。老麦的知已都是已故的人。比如尼采。
我后来不怎么来老麦歌厅了,一是因为离学校有些远;二是我和雪晴恋爱了;三是我过得还不赖,手头不缺钱花。这一次也有些是不得已才故地重游的。
现在,看情形,老麦还是一个人,老麦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热情似火,老麦身边还是围满了漂亮的女人。
我和柳迎风在老麦歌厅里吃过老麦请的饭后,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我们坐着聊了一会儿,老麦聊满面春风地聊他的歌厅及他想扩建他的歌厅的想法;我聊我的学习及生活。柳迎风在一旁听着,时而看看电视屏幕上的内容,时而也上前台去唱一首。
柳迎风上台去唱歌时,我想问问老麦梦露现在怎么样了,但一直没开口。我想等老麦开口讲关于梦露的事儿,这样于我来说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但老麦迟迟不提一个关于梦露的字儿,只是夸赞我的女友柳迎风长得怎样的有气质呀漂亮呀,及我如何有眼光呀……这个我当然知道。
老麦不提,老麦不如我那样在乎梦露。老麦歌厅里有许多个“梦露“。我想梦露或很久没有来老麦歌厅了。我也渐渐打消了想了解一下梦露的近况。
老麦叫我上台去唱几首歌给他歌厅里捧捧场,我没有推却,一连唱了几首。
老麦有事儿离开了,我和柳迎风坐在一起漫不经心地聊着,喝着冰镇啤酒。我们准备等喝完手上的啤酒之后就离开。
半个小时后,柳迎风说:“洛科,你看,那个是谁?是不是阿帆?!”
灯光有些暗,这是歌厅的好处,它叫白天也懂夜的黑!但我还是认出来了柳迎风所说的那个身影就是阿帆。
我兴奋地叫道:“阿帆,阿帆!”我没想到会在老这里遇到阿帆。我更没想到,阿帆来这里是来找梦露的。
歌厅里永远都是混杂的,混杂里藏着更叫人信赖的宁静。只有真正孤独的人才会体味到歌厅里的宁静,只有真正寂寞的心才能够在混杂中找到去处。这是我从一个真正拥有着寂寞的女孩口里听到的。她先后失恋并失业,接而失意也就理所当然。我同她喝过一杯,只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见到她了。一个月内,我想她和牵挂她,担心她,因为现在每个人外表看起来都很坚强,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儿,动不动就自杀。自从我妈自杀后,我遇到每个表情看起来很快乐的人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认为她们(或他们)可能会自杀。我妈妈就是带着快乐表情从楼顶上象鸟一样往下飞的。从那以后,我不大相信挂在人们脸上的微笑了。微笑是死亡的聘礼或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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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帆听到有人叫他,阿帆肯定不知道那个叫他名字的人会是我。他停住了向前的脚步四处张望着,寻找着那个叫他名字的声音的来处。
我举起手来在半空中连续地挥动几下,叫道:“阿帆,是我,我在这里!”
阿帆很快就看到我了。可是,阿帆在看到我时,不及我看到他时那样高兴。他显得有些紧张、不安。这着实使人费解。
“我敢打赌,那个女孩就是阿帆现在的女友。”柳迎风说话语气有点不冷不热。她显然有点不快。我明白她还在为阿帆甩掉雪晴的事儿而耿耿于怀。
“哪里?什么女孩?”我低声问柳迎风。歌厅里的人有点多,阿帆身旁有好几个子女孩的身影。
“身后的那个,被他挡住的那个。”柳迎风小声说:“嘘!别问了,阿帆来了,还有那女孩儿。”
阿帆朝我们这边走来,越来越近了。我这才看到阿帆的一只手反剪在身后,那显然是拉着一个人的手的姿势。
阿帆将被他着手的女孩的身子挡住了,我没法看清那女孩的面孔。
等到阿帆背后的那个女孩立在我们面前时,我几乎愣住了。我没想到她竟然会是梦露。在歌厅里遇到梦露并不使我感到惊异。让我惊异的是,阿帆甩掉雪晴是为了梦露。阿帆的女友是梦露?!
“咦,梦露,你还好么?”
“洛科,你认错人了吧?!”阿帆立刻由迎风那边过来打断我的话,“陈小曼,我的女朋友。”
我糊涂了,但我立刻又清醒过来。谁糊涂还难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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