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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第2页)

(未完待续)

第六节 钱!

朔方城自从来了两个医官,朔方城就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一个叫做许敬宗的官员管理着全城的整洁,他所有的工作就是不允许朔方城里有多余的垃圾,他建立了几十座茅厕,若有随地大小便者,被抓住唯一的惩罚就是清理所有的茅厕,直到抓住下一个为止。

朔方城里也多了几十口水井,洗澡就成了整个城里的热门话题,如果你蓬头垢面的在城里跑,马上就会有强悍的兵卒替你洗澡,他们唯一的工具就是几把竹刷子,被洗澡的人在发出猪一般的惨嚎之后,他一定会发誓,这一辈子也不会找那些牲口替自己洗澡了。

孙道长配置了一些药粉,融在水里,满城的乱泼,然后城里的居民们发现,往日密密麻麻的苍蝇少了许多,至于死了多少其他的动物自然不在孙道长的考虑范围。

自从云烨告诉他瘟疫的起源就和苍蝇蚊子,老鼠脱不了干系,老道就把灭杀世上所有的苍蝇蚊子老鼠当成自己一生的事业来干,开始不明白老道为何如此的执着,听他讲诉了惨痛的家世才知道,老孙的亲人就是在一场可怕的瘟疫中一一去世的,他之所以要来朔方,就是要面对他心中最深的恐惧。

佛经上说一沙一世界,一滴水里有十万个生命,不知道佛祖是亲眼所见的,还是用一些奇怪的理论推算出来的,总之,这两句话没有任何错误,云烨告诉老孙,如果可以找到足够纯净的水晶,他就可以试着造出一种能看见极微小物体的工具,在这个工具的帮助下,他会很快明白瘟疫到底是什么东西造成的。

于是老孙又添了一个爱好,那就是收集水晶,尤其喜欢无色透明水晶。

习惯是养成的,现在的朔方城虽然依旧破败,城里的居民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哪怕是衣衫破旧也没有人笑话,只要干净就可以抬头挺胸的走在街上,顺便嘲笑一下被拒绝入城的脏人。

朔方城附近的牧民很富有,托大军的福,他们不再有牛羊卖不出去的问题,也不用把瘦弱的牛羊在冬季来临之前宰杀,抛弃在荒野上,它们没有能力越过漫长的冬季,与其消耗草料,不如杀掉,每一次的淘汰,都是他们心头的伤痕。

现在,不允许他们进城了,有些汉人牧民问其原因,被告知,你们太脏,会传播疾病。

突厥人为了防止大军从朔方出发偷袭襄城,就在沿线的水源地,扔满了病死牛羊的尸体,想用利用匈奴故伎来阻挡大军的征伐,颉利想的简单了一些,他不知道病毒在北方冬季的严寒倾袭下,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而且冬天没有人想用水源,因为遍地都是水源,八月的寒风不但带来寒冷,还会带来另一种水源,那就是雪。

何邵现在笑得嘴都合不上,他没有想到草原上的牛羊如此的便宜,尤其是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如果在长安你用一匹麻布换到一头牛,马上就会有官府介入,不但会没收你的牛,连那匹麻布也别想要回来,还会被全长安的人唾骂,一辈子抬不起头做人,子孙三代都会倒霉。

在这里没关系,前面换一头牛的家伙已经被揍了三顿了,现在的行情是一匹布三头牛,牧民用看傻子的目光看何劭,何邵用看凯子的目光看牧民,各取所需。

不要提牛肉,光是牛皮就已经足够让何邵从梦里笑醒,五百贯的麻布啊,就换取了这么多的牛羊,只可惜运不回去,要不然这会在长安城里引起轰动的,从汉人牧民中雇了五十个人专门宰杀牛羊,从日出宰杀到日落,每日不停,大块的牛肉就放在柴堆上熏烤,再抹上厚厚的盐巴,任凭草原上的风把它们风干,这是最好的军粮,牛肉不用煮熟,生吃就是极好的美味,只有云烨知道成吉思汗的骑兵就是靠它,还有战马的奶,不用带多少辎重就可以万里长驱,征战不休。

汉人不习惯天天吃牛羊肉,所以云烨就把茶叶磨成粉末,混在自制的饼里面,作为消闲的食物。

程处默蹲在椅子上和云烨一起吃涮羊肉,秋日的肥羊,最是美味,两人已经干掉了一只羊腿,喝了一口酒,程处默抹着嘴问云烨:“烨子,这么好的生意干嘛交给外人?咱兄弟自己做不好么?”

“吃你的,你只管打好你的仗,其他的还轮不到你操心,完完整整的回家才是大事,几文钱的事你也看在眼里了?来的时候婶婶吩咐我必须好好照顾你,不能让你有半点差池,如果你倒了霉,我的下场比你好不到哪去。”

“我就是见不得何胖子在我面前显摆,天天把一匹布三头牛挂在嘴上,惹人生厌。”

“看清楚,这是军粮,一旦那几位老爷子觉得好,就会拓展到全军,压缩饼干的生意咱们三家包揽了,你觉得陛下还会允许把肉食在交给我们?在长安,我欠了老何一个诺大的人情,用这份生意来还,正好是废物利用。”

好处揽三分,这是云烨早就明白的道理,一个人不可能占尽天下所有的好处,吃独食会遭报应,云烨有切身的体会,单位上有一种好处叫溢价,就是你去给公家买东西,由于批量大,往往会低于市价,这一部分的差价自然是采购员的好处费,公家不追究,商家也喜欢,公司里的前一位老采购每回采购东西回来,总给同事们带来一些小礼物,要么是水杯,要么是几斤带鱼,从不断绝,大家其乐融融,后来换了一位采购,他老兄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结果有一次不知是谁把这个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秘密捅了出去,于是这位采购老兄在公司里臭名远扬,退赔了不少钱,没办法只有调到别的单位,结果在新的单位也立不住脚,在云烨临来唐朝之时,他还是办公室里自低级的办事员,一辈子就毁在吃独食上了。

云烨现在的身份自然不是后世的自己能比拟的,但是道理是相通的,适用于所有阶层。

程处默的长处就是打仗,程,牛,云三家将来还要靠他在军中立足,所以老程对他期望很高,家里的杂事一般不要他插手,一来好让他专心作战,二来在倒霉的时候还可以留下一枚火种,以图后事。

薛万彻自从喝了云家的秘藏,就看不起别的酒,说那些都是水,据他说每天要是不喝上两口,全身不自在。这种疾病有在朔方城里蔓延的趋势,尤其是高级军官,一个个病的厉害,家里后续运来的酒全给了这些大爷治酒瘾了,弄得程处默经常抱怨。

胡天八月即飞雪啊,关中现在还是穿单衫子的时候,在朔方已经开始穿皮袄了,夜里冷的厉害,何邵一边打着摆子,一边查看堆了满屋子的香肠,前一批已经被老牛抢走了,他把云家的饼干也存了满满一库房,说是有备无患。

这一批是给柴绍准备的,国公大人早早就把钱准备好了,是一张支付文书,何劭只需回到长安到户部支取即可,方便快捷,反正钱才在朔方没有多大的作用,一锭银子不如一匹麻布好使,甚至还抵不上一个铁锅,如果你手头有高丽的年轻女子,那些牧民也会接受,他们就是不认钱。

(未完待续)

第七节 家族第一

程处默趁着月色走了,手提着一大包食物,他的弟兄们从来到朔方就没有吃饱过,他总是到云烨这里找吃的,虽然顾不了属下一千多张嘴,熬夜守卫的弟兄们总能得到一些意外的食物。

何邵的屋子依然透着亮,云烨走过去,推开门,只见胖子蜷坐在火盆边,用一个小铁叉烤着香肠,香肠肥嫩,大滴的油脂从特意扎出来的小洞里往外渗,滴在火盆里燃起了一朵朵橘黄色的火苗,何劭很认真的翻烤着香肠,没有发现推门进来的云烨,他的注意力全在食物上,云烨没有打搅,就抱着胳膊站在那里看何邵烤香肠。

把香肠放在鼻子下面闻闻香味,满意的点点头,就举起手边的皮囊灌了一大口酒,再咬一口香肠,闭着眼睛咀嚼,模样贪婪而专注。他似乎对食物很有感情,云烨从来没有见过他浪费过食物,哪怕在长安的酒楼里,他总是把饭盘吃的干干净净,连汤汁都不会剩下,有两次,云烨和他吃完饭后,他甚至不停的瞅云烨饭盘里的剩菜,大有扑上去吃干净的意思。

云烨认为自己找老何来做这件事,实在是找对了人,他对任何食物都不避忌,只要是吃的,他就能下肚,很好养活的一个人。关于食物云烨只听他抱怨过一次,就是军队里的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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