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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里的幸福,即便过去几十年再次想起也依旧会感到温暖。大多数时候,我们怀念的不是时间,而是那一时处在当下的感受。
同程颂一同出游是我根本就不敢去想的事,但此时却是真真切切的在发生着。我不敢去想此时自己的心里到底有多激动,但就这样坐在他身旁,我便已觉得足够。管它将来发生的是什么事呢,至少此时的我们是真实的。
“你在想什么?”,程颂突然问道。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只呆呆地望着他,他便又补问了一次。我听清楚他的问题后才羞涩地答道:“没什么。你最近是在忙什么事吗?”。为了避免被他猜到自己的心事,我便把话语权又捏在自己手里。
“嗯。一点小事。”,程颂停顿了两秒才回答。见他不多作解释,我也不敢多问。
在我们行进了近四十多分钟的路程后,终于到达了程颂口中的那个古镇。镇口牌匾上写着的是用红漆描摹过的繁体字,漆色很鲜艳,能看出是刚涂上不久。但我不认识那两个字,也没敢问身旁的程颂。
程颂和肃林木将车子停在一处,方便我们待会儿回来时能走在一起。刚下车,我就接到了父亲每个周末必定会有一次的报备电话。我与父亲讲了今日同伙伴们出来游玩的事,父亲还特意多问我一句身上带的钞票够不够。其实,每次和肃林木待在一起时,我们自己掏腰包的机会就会变得很少很少,所以我看中什么东西大多要绕过他,然后自己再偷偷地跑回去买上;否则,他一定会比我们先出手。尽管知道程颂和肃林木俩人是有钱公子哥儿,但我们并不是那种一出门就指着男生买单的女生。
同父亲随便唠了两句,我就挂断了电话,快步跟上走在前方的程颂。肃林木带着许华和丁莎莎先往镇子里走了,故而只有程颂始终等在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
“你父亲真是时时刻刻都挂念着你这个女儿呢!这几个月来,我每次和你待在一块儿都能听到你父亲打来的电话。”,我刚走到程颂身旁,他便先开口说起话。
“他怕我不会照顾自己,所以总是想确认我的生活能过得很好。”,我有些害羞;毕竟已是十八岁的成年人,身边却总是围着父母不间断的关心,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羞耻心。
“挺好的。”。程颂在一旁,虽然说话的语气很平静,但总感觉他的情绪有一些小小的失落。
“你们俩走快一点行不行。又不是来约会的,怎么总是掉队啊!”,肃林木陪着许华她们走了一段路程,回头发现我俩没跟上,就在一座石桥上等着我们。
小镇的建筑全都是普通的木制结构,尽管也有榫卯结构拼接而成,但看上去并没有方才在森林公园里的楼阁建筑复杂,是一种极为普通的搭建木屋的方式;虽然方式普通,样式也没有那么华丽,但稳固性还是极好的。程颂说过是上百年的古镇,能经历无数地质灾害后,仍能保持如今这般样貌,也实为不易了。
我们方才停车的地方在镇口一处宽敞的停车场内。从停车场到真正进入小镇,中间还隔了一段距离,还需要在马路上再走几分钟的路程。程颂带着我从马路左侧的小路走着,在路坎壁上雕刻了许多民国战士们的雕像,他说是某场战役,有同志们行经此地,当地居民在战争结束后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将他们的行进路线给雕刻了出来。不知道的人们大多走在马路上,没见过这番艰苦斗争后留下的轨迹,不免替他们感到遗憾。
程颂给我讲了许多关于那场战役的故事,我听的津津乐道,偶尔提几个小小的问题,他也不厌其烦地为我讲解。大约是小时候经常听爷爷讲故事的习惯,令我对任何故事都能做到兴趣盎然,仔细聆听。看过壁画后,我们便随着一条石砖小路复又回到马路上。没走几步就来到了真正进入小镇的入口处。小镇四周被一条约七八米宽的小河包围着,所以有一座小石桥伫立其上,连接着马路与小镇;而肃林木此时正站在一桥墩旁,注视着我俩,用眼神催促着我们。
在听见肃林木口中的“约会”俩字,我不自觉将眼神在程颂脸上晃了一眼,见他依旧面不改色的模样,我担心他会有所误会,便羞涩地回怼了肃林木一句:“你不要瞎说!”。说完便离开他们两人,去追赶早已穿过一处短小的巷子走进小镇的许华同丁莎莎两人。
这座小镇不愧是名副其实的小,给人一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感觉。从那短小的巷子进来,两边的建筑楼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餐馆招牌,偶有一些饰品店夹杂其中。中间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些小摊贩,摆满了蒸煮炸之类的小吃零嘴。而在某一处小摊贩的面前,仅几分钟的间隙,丁莎莎手里便塞满了烤串儿小吃什么的。突然间,我想起刚到这座城市时,不管夜里有没有课,我同宜尔斯都会在校外的烤串儿摊前买上几串解解馋。
许久未见过宜尔斯,也不知她过得好不好。以往的回忆一时间又涌入脑海中,令我自动放慢了追赶的脚步。许华转头见我半天不上前,就主动朝我的方向走来,她将手中刚出炉的烤串儿递到我面前,稍稍晃了晃,我才回过神来。但因刚吃过午饭不久,我的胃暂时还没有空间可以容纳这串烤肉,就对着许户摇了摇头,她才将手及烤串都收回。
回过神的我四周瞧了瞧,我望见一个摆满了手工艺品的小摊位。走近那个小摊位,我蹲在摊位前,开始逐一扫过那些摆放整齐的小物件儿;一对陶瓷做成的晴天娃娃吸引了我。我将那对小陶瓷晴天娃娃拿在手中仔细瞧看着,在它的裙摆下还有一个小小的粉色风铃配件,煞是好看。正当我准备掏钱时,突然出现在我身旁的程颂又抢先我一步,他询问老板娘晴天娃娃的价钱后,快速地付了钱;我悬在半空的双手正不知所措间,老板娘就将它们都接过去,并熟练地加以包装塞进盒子后,递到我面前。程颂看着我,微笑着示意我去接那个“礼物”。由于已经是付过钱的物品,我只好厚着脸皮收下了那个装着一对儿晴天娃娃的盒子。
我带着礼物同程颂一同回到许华她们身旁。丁莎莎见我手中多了一个物件儿,就问起我拿的是何物,我只好告将她盒子内容物是什么。她一听也顿时来了兴趣,想去看看有什么自己喜欢的物件儿,便拉着我又回到了那个摊位;但老板娘说那对儿晴天娃娃是她今天现做的,只那么一对儿再没多余的了。丁莎莎稍感扫兴,但却又对摊位上另一个铃铛挂件儿来了兴趣。于是,她买下了一个霁青色银制铃铛挂件儿。
早晨还阴雨绵绵,层云包裹的天空,这时倒突然放晴。因受不了头顶烈日曝晒,我们找到一家有卖帽子的饰品店,开始在里面挑挑选选起来。肃林木的帽子放在车内,使得他不得不重新再买一顶。程颂俊美的脸随便搭一顶帽子都极为好看,所以他挑选的时间最短;而丁莎莎爱美的性子,是左一顶右一顶的挑选十多分钟。我都等得有点不耐烦了,程颂和肃林木竟丝毫没有怨言站在一旁默默等待着她。
从帽子店出来,我们五人一同走在小镇里。凹凸不平的石基路面,不到半个小时时间就突然挤满了人。或许是周末的原因,许多家庭也来到此地游玩。正巧一个游行队伍从我们面前走过,来来往往的人群便将我和许华与另外三人分成了两拨队伍。走在人群中,我隐约瞧见人群另一头程颂的眼神也似在寻找我们,当我俩眼神对望那一刻,他眼里的焦急才复又散去。我们相视一眼,彼此都站在原地不动,等待着游行队伍的离去。
当游行队伍离开后,我和许华便不慌不忙地来到程颂身旁,他微向我侧过头,说道:“跟紧,别走丢了。”。我诺诺点点头,就一直跟走在他身旁,片刻不离身。
我们走到一处卖茶叶的铺子前,程颂二话不说就转身往里走。我正好奇着,他竟对茶叶感兴趣时,迎面走来一位青壮年男性,说话间我了解到他是这家茶叶铺的老板。老板剪了寸头,魁梧的身材毕竟不乏锻炼,一身粗布衣衫,像极了古时农村在田坎里干活的农民。不过老板的工作倒与农民有点子关系,听他说起明日就要起程去茶山找茶农收茶。那时穿这服饰的人大多为底层人民,如今倒只是为了舒适,或是怀念古人情怀吧!
老板与程颂握手招呼完,就又回到自己弄堂,等到他再次出来时,手中便多添了两份礼盒。他将手中的礼盒交给程颂,然后退到一旁,继续为他介绍收银台旁货架最顶端的那一排茶叶。我见他大约还得费些时间,就自己在店铺里小逛。许华同肃林木她们去了前面一家礼品店,许华在门口看中了一个摆台,肃林木就陪着她去了。
茶叶铺很宽敞,前店有一个中型咖啡店大小,只是不知后院是怎样的规模。一进店铺大门,左侧炒茶叶的灶台上,一名看起来约莫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正赤手空拳在铁锅里翻炒着茶叶,茶叶已经蔫巴儿了,是水分炒出七八分的模样。小伙子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晶莹剔透的汗水,他只穿了一件素制坎肩布衣,兢兢业业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我因为好奇便站在他身旁多观望了些时间,不多时小心翼翼地问起他茶叶需要炒至怎样的状态,以及茶叶的产地出自何方;他一边进行手中的动作一边耐心温柔地向我解释。我突然想起父亲也极爱饮茶,便想也为他购买一份,就又走近店铺深处,一一察看着摆台上的茶叶。
“妹妹想买茶叶吗?”,那原本与程颂交谈甚欢的老板,见我对着铺子四处观望,便又来到我身旁。
我弱弱点点头。想是程颂都爱喝的茶叶,必定价格也不便宜,也不敢多加询问,每每看茶叶时都先瞥一眼标签上的价格,确保是自己能接受的价格。
“这些茶叶都是卖给寻常顾客的,虽然也出自正宗产地,但品质还没有我里面的茶叶品质好,要不要看里面的?”,老板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想为我介绍高档一些的茶叶,但我一听品质,便不自觉握紧手中弱小无助的钱包。
“额,那个,我能问问大概是什么样的价格吗?”,为了避免付钱时的尴尬,我还是提前表明了自己的购买力。
老板笑而不语,转头看了一眼程颂,才又看向我,说:“妹妹放心!您和小颂是朋友,我一定会按最优价格给你。”。
说完老板便要带我去看他口中的好“品质”们,我看向程颂时,他也正微笑着注视着我。嘴里喃喃道:“没关系。这儿的好茶叶,他不会轻易拿出来的。”。
程颂与老板之间似乎极为熟悉,只是他不知我愁的根本不是物品本身。在老板一番介绍下,我自觉想退出与他的聊天系统,那些名贵茶叶几乎能买我命了。于是,我退而求其次,要求中高端即可,不要多名贵的,随即只拿下一盒四百块五十克的茶叶。在老板无意中说漏嘴,我才知,程颂手里的那两盒茶叶,大约能买下两套我们家这样的房子时,我震惊无比的默默拿起茶叶离开了茶叶铺。
走出茶叶铺后,还未从新打开的世界大门走出来,只见许华和肃林木、丁莎莎手里早已买的是满满当当的了。看着她们手中与自己手中的物品,我才发现,贫穷这两个字眼,除了能在我的身上探探脑袋,与在场的其余四人任何一个也半点不沾边。不过,好在适才我付钱时程颂并未伸出他的手,这对我来说已是极大的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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