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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司马迁传》认为:“夫惟《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这意思就是说,若是司马迁能够“明哲”的话,也许可以“保身”,具体一点,可以保住那命根子。但他心血来潮,跳出来为李陵主持公道,招来了这场没顶(卵?)之灾。
不过,要一个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这位太史令,还多一份历史感的文人,让他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让他对帝国的千疮百孔闭上眼睛,让他在这位年近花甲,做了四十多年皇帝的汉武帝面前,装聋作哑,那是不可能的。
“宫”司马迁的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大汉王朝的日子不甚好过,大面上的风光依旧,内囊早尽上来了。由于历年来徭役兵役不断,狂征暴敛,人民负担沉重,大批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奔走流亡。这一年,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相继发生农民起义,来势甚凶。所有这些败相,都是刘彻随着年事的增高,“英明”一天天少下去,不英明一天天多起来的必然结果。
孟德斯鸠说过:每个被授予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并且将他的权力用到极限。康德也说过:掌握权力就不可避免地败坏理性的自由判断。意大利哲人马基雅弗利说得更干脆:久握权力,必致腐化。这也是所有长期执政的统治者,在其晚年,难以逃脱的失败命运。
刘彻哪能例外,到了晚年,除了封禅巡幸,敬神祀鬼,便是好大事功,大兴土木,与所有老年统治者一样,最后必成为一个悖谬颠错的老糊涂。司马迁还以为他是当年意气风发的“英主”,居然天真烂漫地“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要为李陵败降慷慨陈词。
其实子承父业继任太史令的他,在国史馆里,早九晚五,当上班族,何等惬意?翻那甲骨,读那竹简,渴了,有女秘书给你沏茶,饿了,有勤务员给你打饭。上自三皇五帝,春秋战国,下至陈胜吴广,楚汉相争,那堆积如山的古籍,足够他白首穷经,研究到老,到死的。而且,他和李陵,非亲非故,“趋舍异路”,不相来往,更不曾“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有过私底下的友谊。用得着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但是,知识分子的通病,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有一种表演的欲望。
他认为他应该说话,他要不站出来为李陵说句公道话,还有谁来主持正义呢!他说:一、李陵“提兵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横挑疆胡,仰亿万之师”;二、李陵“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阵,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天下矣”;三、李陵“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学问太多的人,易愚;愚,则不大识时务;不识时务,就容易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出错误的事情。
他这一张嘴,果然捅下天大的娄子。
汉武帝是让他讲话来着,他该懂得,陛下给脸,垂询你的意见,是你要讲他愿意听的话。你如果不想对李陵落井下石,你完全可以装糊涂,千万别进逆耳之言。这位多少有点受宠若惊的关西大汉,遂以“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全盘托出他的真实想法。一句“救兵不至”,不但毁了他的前程,连男人的看家本钱也得根除。他不是不知道,那个未能如期会师,致使李陵孤军奋战,兵败而降者,正是陛下心爱的王美人之兄长,贰师将军李广利。但他要说,这个认死理的司马迁。
结果,“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一个“略输文采”的统治者,收拾这个当场得罪了他,得罪了他小舅子,更得罪了他心爱之人的文学同行,还不容易。陛下吩咐了,不用砍掉他的脑袋,只消“宫”掉他的××就行了,然后卷帘退朝。刘彻,肯定会为他这得意一笔,回到后宫,跟李美人一块儿偷着乐的。妲己,曾让商王纣杀比干剖腹验心,褒姒,曾让周幽王举烽火报警取乐,那么,汉武帝“宫”太史令讨美人欢心,又算得了什么?
司马迁的悲哀(3)
宫刑,始于周,为五刑之一。《书?吕刑》曰:“爰始淫为劓、刵、椓、黥”,“椓”,孔颖达疏:“椓阴,即宫刑也”,也就是去掉生殖器官。“劓”,削掉鼻子;“刵”,切掉耳朵;而“黥”和“墨”,则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刖”,斩断手足。《孔传》曰:“截人耳鼻,椓阴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古人对这类残酷的肉刑,也是持否定态度的。结果,“杀”,在五刑中,倒成了最简单的刑法,因为砍掉脑袋,只须一刀了事。
远古时代,统治者视人民为草芥,老百姓如肉俎上。据《汉书?刑法志》:“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要是刑乱邦用重典的话,五百增加到一千,那就该是道路以目,动辄获罪,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什么原因,就会掉耳朵,掉鼻子,割××,送性命。所以,汉武劁司马迁而不杀,留一条命在,该磕头喊万岁才对。
读《水浒传》,陆虞侯往林冲脸上刺字,押往沧州;武松在阳谷县犯事,脸上刺了金印发配,看来对人犯的施虐行为,到唐宋,到明清,还在延续。这种远古时期留下来的残忍的恶行,像基因一样,在国人的血管里流动着,一遇机会,就会爆发出来。要不然,“文革”期间,那些造反派和红卫兵,怎么想起给走资派挂黑板,戴高帽,剃阴阳头,往死里折磨呢?不学无术的革命派,不可能从史书中得到启发,很大程度上是血管里的基因在起作用。
司马迁“下于理”,大约是他四十多岁的时候,比如今那些知青作家还要小一点,正是泡吧泡妞泡桑拿的好年纪。但他却只能在“蚕室”里泡了。颜师古注《汉书》:“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在没有麻醉剂,没有消毒措施,没有防止感染的抗生素,以及止痛药的情况下,按住司马迁,剥掉裤子,割下××,可想而知,那份痛苦,比死也好不了多少。
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的一篇《病后杂谈》里说到:“例如罢,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先生认为“宫”刑,只施用于男子,事实并非如此,据《孔传》:“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女子也要受“宫”刑的。
究竟如何对妇女实施幽闭,史无记载,一直是个不解之谜。据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妇人幽闭》中透露:“《碣石剩谈》载妇人椓窍,椓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椓窍之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溺便而人道尽废矣,是幽闭之说也。”
记得前些日子,有一位先生,忽然说他明白了,写出文章,他认为古代是用杵击的野蛮方法,使妇人子宫脱垂,造成幽闭云云。其实也是摭拾清人余唾,别无新见。不过,如果说古代的行刑队,具有对男女生殖系统如此精熟的了解,证明鲁迅先生所感叹的,旧时中医对于人体解剖学的知识,甚至不如封建社会里专事行刑的刽子手,大概是有其道理的了。
话题或许离司马迁远了些,然而,若不知道中国旧时的统治者,和未成为统治者的起义军的领袖,那种把人之不当人待的残忍,也就无法理解司马迁之愤,之怨,之惨,之悲哀了。
《汉书?司马迁传》说:“受刑以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一个裤裆里空空如也,失去最起码尊严的男人,“尊宠任职”,又有何补益?中书令为内廷官,必须阉人才能担任。他的男根没了,正好干这个差使。说白了,等于告诉大家,他没有那玩意儿,是狗男女,更是侮辱。司马迁,这位关西大汉,若是允许他用土话骂街,肯定会仰天大吼:“这个鸟官,对我来讲,管个球用?”
他给故人益州刺史任安的信中,对他“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的被“宫”,痛苦之极,羞辱之极,简直没法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这种可耻的刑法,施之于他这样“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文人身上,那是无法接受的。他不由得不大声疾呼:“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作为家学渊源的太史令,过着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日子,“重为乡党所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西汉文坛的领袖,落到这等的境地,将何以堪,是可想而知的。
司马迁的悲哀(4)
对司马迁而言,创口之难以愈合,长期淌血流脓,腐臭不堪的苦难,也许能够忍受;那种“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的凄惶状态,“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独抑郁而谁与语”的羞耻,和被隔绝的孤独,才是他的最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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