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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在笑。
或许发现了云烨奇怪的表情,曲卓大声说:“先生,玉山书院是大唐最好的书院,是皇家书院,您说我被拒绝的原因是学问不够是也不是?”
“的确如此,就是你的学问不够标准,不是因为其他原因。”云烨忽然发现自己明白了他为何欢呼,也不由得笑了出来。
“不怕先生笑话,我认识的字不多,写字也是从石碑上描来的,我知道我的学问不够,所以晚生就不是来做学生的,我想在书院做杂役,先生以为如何?”
这话说得云烨想吐血,自己被一个狗屁不通的家伙彻底绕进去了,一口一个晚生,让云烨彻彻底底的认为这家伙就是想来当学生的,谁知他只想做杂役,学生没资格,杂役难道也没资格?
拒绝人一次,就不好拒绝第二次,尤其这家伙把后世职场的求职经验都弄出来,云烨实在是想看看这样的妖孽在书院里到底会走到哪一步。
反正书院现在全是妖孽,刚刚拎着水桶过去了一个,瀑布下面还有一个在摆弄铁家伙,图书馆里也有一个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就不离开的家伙,沙子地里总有两个蠢货在厮杀,孙思邈那里还有一个总喜欢把铁呀,铜啊,甚至从尉迟那里借来的银子往硫酸里扔的人,就是为了看有什么变化。
孟不同整天在看天,幻想自己有一天会飞起来,整天揪着黄鼠到处找古墓的金竹,坐在龙骨头房间想过去和未来的离石,整天用秤秤水的赵延龄,用柴火棍造小宫殿的公输一家子。
至于背着降落伞从悬崖上往下跳,在自己身上扎针的疯子,对着大树滔滔不绝演讲的,在书院已经是不算什么了。
曲卓弓腰塌背缩脖子一派奴仆像,眼睛却贪婪的盯着书架看,云烨莞尔一笑,妖孽已经不少了,再多一个又如何?
(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节 南风渐起
俗话说得好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李纲安然的渡过了他七十三岁的难关,明日就要准备过大寿,由于不是整寿,他自己准备召集众老友宴饮一场即可,儿子,女婿都宦游在外,家中只有老妻与一个远房的侄儿守在身边,很是孤寂。
云烨有时候非常内疚,自认为把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家捆在书院不得与儿女团圆,是一种很残忍的行为,想请他休息一段时间,至少回来家看看才好,孰料李纲闻言却开怀大笑,说自己一生碌碌无为,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可以名垂千古的机会,如果因为儿女私情白白错过,那才是千古憾事。
云烨是个粗心思的,既然老李不在乎,他当然更不在乎,后世见多了空巢老人,老李有老伴侄子陪伴已经好了很多,侄子是个木纳的汉子,妻子也是小户人家的闺女,两口子只知道把老李夫妇伺候好,自己这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所以到也尽心,老李很满意,只是每个月的月初之时,老李都会一个人枯坐在自己的小楼里,谁也不见,脾气也不好,侄儿老妻都躲得远远地,不敢招惹他。
把蛋糕送进烤炉之后,云烨就扛着锄头去了花园,临去草原的时候,把一坛子黄酒埋在了那株梅花树下,想沾染一些文人的雅气,也不知道沾上了没有,刨出来看看,明天老李大寿,总得有一样拿得出手的礼物,免得被他们笑话。
见了鬼了,刨了半天,酒坛子不见了,地上挖了好大一个坑也不见踪影。“谁把我的酒偷走了?”
见侯爷在花园里大喊大叫,仆役丫鬟都战战兢兢地,丢东西这种事情在云家还是第一回,辛月扶着奶奶从屋子里出来,看见气急败坏的云烨揪着仆役挨个问,很不成样子。
“烨儿,什么东西不见了,值得发这么大的脾气?既然不见了,就算了,奶奶赔你,”奶奶笑着安抚云烨,还把当成小孩子哄,辛月在一边笑都要抽了。
“我前年走的时候在树底下埋了一坛子酒,现在没了,是我准备为李老先生祝寿用的。”云烨不依不饶,今天把事情不问清楚誓不罢休。
“哎哟哟,乖孙啊,那你可找错人啦,不关仆役们的事情,你该找奶奶才是,你就没发现园子里和你走的时候不一样了么?你挖的那颗梅树是开春才新栽的,那里会有酒坛子埋在那哟。”
四周打量一下,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多了好多的花树,光梅树就有好几颗,以前似乎满院子也就一颗,还换了位置,这下子糟了,除非把这一大片全挖开,否则是找不出来的。
算了,不找了,这片花树是奶奶特意找来的稀奇东西,全挖了有些得不偿失,还是另外找代替的东西吧,想想,葡萄酿也不错,程家的商队常年和西域打交道,找一些极品因该不成问题。
生气中差点忘记了炉子里的蛋糕,约莫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把烤好的蛋糕取了出来,不错,还行,一共烤了一大两小三个,把外面烤干的外皮切掉,不用担心会浪费,几个妹子早就张大了嘴巴在等候,她们最喜欢吃外面的焦皮,把小蛋糕摞在大蛋糕上,中间抹上一层薄薄的蜂蜜,就牢牢的被黏在上面,三层的大蛋糕就做好了,果酱现在还不能放,要不然就不新鲜了,等明日要送之前再抹上,放炉子里回一下,味道绝对让人喜欢。
用沾了水的湿纱帐把蛋糕盖上,警告了几个贪嘴的妹子不许偷吃,就准备给旺财套上车,准备去程家打劫,旺财越发的胖了,圆鼓鼓的肚子也不知一天吃了多少东西,别人家的公马早到了发情季节,就他还是一独自悠哉悠哉的到处吃东西,难道是离开马群太早,失去了这一功能?俯下身子看看旺财的私处,没问题啊,发育的很好,除了胖一些,没有其它的问题,昨天还看见它没羞没臊的耷拉着那东西满集市晃荡,怎么就对母马不感兴趣?为了他的子嗣问题,云烨特意把他和几匹母马关在一起,就马夫汇报说,母马倒是往跟前凑,可是旺财从不理会,还被那些母马把他的夜宵都吃光了。
肥胖会引起性欲的减退?这太严重了,旺财必须得减肥,而且刻不容缓,以后出门就让它拉车,不能让它再由着性子胡来了。
只是刚刚把车套好,旺财就把脑袋王云烨怀里钻,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像一个受到虐待的孩子,找大人诉苦,就差哭了,最受不了这家伙的这一套了,思虑再三,还是不忍心,又把它从车辕上解了下来,稍一得到解放,就故态萌生,咬着云烨的衣衫就要出门……另外骑上一匹马,把旺财拴在后面,一路就杀向程家。
程家现在也不喜欢住在长安城里了,现在几乎所有的大族都不喜欢住城里,只要不上朝,一般都会留在乡下,城里的规矩越发的不得人心了。
进程家从来不用通报,门房只会弓着身子喊少爷,跟喊程处默几乎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熟人,把云烨的坐骑引进马棚,把护卫请进门房喝茶,至于旺财,那是爷,在云,程,牛,三家可以横着走,早就熟门熟路的去找那个总给它糖吃的女子了。
有些地方旺财可以去,云烨却很不方便,比如九衣那里,很久不见,往日的风尘女子早就成了豪门贵妇,虽然只是妾,可她是有品级的,按照程家的爵位,她已经是九品命妇的身份,肚子也很争气,早早就给程处默添了一个女儿,这已是最好的结果,如果生儿子,一旦公主进门,以清河公主李敬的脾气,她就可以早早的去投胎了。
女儿刚刚一岁,这会正趴在程处默赤裸的肚皮上睡觉,随着程处默肚皮的起伏,宛若在摇篮里,睡得香甜,九衣坐在一边给他们父女俩用蒲扇扇风,顺便撵苍蝇,眼里全是幸福之意。
旺财哒哒的走了过来,这是云烨就要过来的先兆,九衣把散乱的衣衫整理一下,就起了身,准备迎接云烨,别人家妾是不见外客的,一来没有那个身份,二来会被人认为是不端庄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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