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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月上中天。大堂的门开了,李义府带着优雅的微笑将一锅白粥端了进来。变魔术一般的从怀里拿出两个小碗,朝长孙无忌晃一下笑着说:“仆射,歇息一会,喝点热粥提提神。”
对这样的好意长孙无忌很难拒绝,一个年轻人想要上进,对一个年长的上司巴结一下。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李义府本身就是一个才华出众的,所以,长孙无忌呵呵一笑,就放下手里的卷宗。在李义府的帮助下翻身坐了起来。
“仆射,今天的粥很不错,什么作料都没有放,响水村的珍珠米,放什么作料都是在糟蹋好东西,老父亲从河北给卑职捎了一些,这种米非常坚硬,只要火候到了,却是熬粥最好的原料,谁能想到关中的移民,去了辽东竟然能在白山黑水种出最好吃的白米来。”
长孙无忌接过李义府送上来的粥碗,用瓷勺轻轻地搅动了一下,果然是好东西,每一粒米都非常的饱满,已经被熬的开了花,淡青色的米粒装在白瓷碗里青盈盈的非常好看,不用吃,一股新鲜大米特有的芬芳就扑鼻而来。
李义府给自己也装了一碗,吃了一大勺子,闭上眼睛,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看得长孙无忌摇头暗笑,自己也吃了一口,果然如同李义府所言,香糯至极。
他已经习惯了在深夜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属下给自己端来一碗热粥,这让一个经年老吏在感到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之余,还能有一种家庭的温暖,尽管自己的夫人很多,但是长孙无忌更喜欢李义府这种聪慧的年轻人崇拜的看着自己。
喝完了粥,长孙无忌擦擦嘴笑着说:“粥不错,说,你参与编修的《隋书》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看看老夫是不是知道。”
李义府尴尬的朝长孙无忌拱手道:“卑职的这点小心思总是逃不出您的法眼,这一次卑职编篡的就是《李密传》,书院的先生对这个人的意见并不相同,元章先生就认为此人应该放在本朝的史册里,而不是放在《隋书》里,所以小子想听听仆射的意见,您是亲眼见过此人的,最有发言权,不像别人都是在空谈!”
听到李密的名字,长孙无忌的眼神就变得迷离起来,李密自己亲眼见过,那是一个多么精彩的人啊,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是一个非常精彩的人。
“李密乃是前隋上柱国李宽之子,承袭蒲山公为宫中禁卫……越国公杨素有识人之能,见李密在牛角挂着《项羽传》。谓子玄感曰:“吾观密识度,非若等辈。”玄感遂倾心结纳。尝私自密曰:“上多忌,隋历且不长,中原有一日警,公与我孰后先?”密曰:“决两阵之胜,噫呜咄嗟,足以詟敌,我不如公。揽天下英雄驭之,使远近归属,公不如我……”
长孙无忌的神思飞的很远,不由得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李密时的情形,那个顾盼自雄的男人,眼睛里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哪怕是因为自己刚愎自用,被王世充打败之后,依然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这个时候他已经娶了先帝的表妹独孤氏,美人娇媚,英雄英挺,谁都说是一门好姻缘…… 直到他被盛彦师斩掉头颅送回长安的时候,自己才第二次见到了李密……
“此人说到底乃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元章先生说的没有错,身为隋臣而不忠,身为唐将而不义,所以他不能入《隋书》,只能进入《贰臣传》算不得英雄豪杰……”
长孙无忌在一边说,李义府在一旁聚精会神的听,不知不觉间三更的鼓声传来,李义府才从痴迷中惊醒,连忙起身拱手道:“卑职孟浪了,居然叫扰乱了仆射安眠,这就退下,仆射当早些安寝才是。只是此时宫门已经落锁,怕是出不去了。”
长孙无忌摆手笑道:“无妨,无妨,时间早了,老夫也睡不着,讲些旧事与你听,也算是排遣一下烦闷,回不了家不算什么,老夫在官署休憩的次数还少么?”
李义府躬身退下,临走时还给火炉填满了煤炭,又把窗户打开一条缝隙,这样会保证长孙无忌不会被炭气熏着,长孙无忌乐呵呵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体贴的动作,这些事他的那个老仆可做不来。
李义府恭谨的捧着刚才做的记录,回到了自己的公事房,将手稿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叠手稿,都是长孙无忌叙述,自己做的记录,都是财富啊,整理之后编篡成册,刊印之后就能说这是《围炉夜话》,想必长孙无忌一定会很喜欢,著书立说,有谁会不喜欢呢?大家只会说这是一位老臣子在教导年轻人,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自己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打算累死长孙无忌。
云先生曾经说过,要想骗别人,最好先骗过自己,抱着一颗诚挚的心去骗人,去害人,被骗者只会感激你,比如那些尽职尽责的庸医,就是这么干的。不管医死了多少人,都不会有人去控诉庸医,只会说自家人命该如此。
今日是大朝会,长孙无忌迷迷糊糊地睡了片刻就被老仆唤醒,坐在床榻上,长孙无忌有些失神,就在昨晚,自己又梦到了年轻的时候金戈铁马的往事,那时候的自己是如此的强壮,双臂较力甚至能够压垮骏马,云烨的爱马旺财自己都曾近试过,那是一匹好马,但是看看现在,自己的肌肉已经变得非常的松弛,想要把自己肥硕的身子撑起来都非常的艰难。
任由仆人给自己擦了脸,漱了口之后,看着老仆端上来的早饭一点胃口都没有,勉强吃了一口包子,就放了下来,让老仆伺候自己穿好官衣,外面的宫门已经打开了,大唐帝国新的一月就要随着大朝会开始了,今天要审议《商律》自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些市侩之徒,想要在帝国占有一席之地,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
朝堂,是勋贵和士人的天下,如果总是被铜臭之气所玷污,成何体统,他们现在以为手里有几个钱,就能有资格和勋贵士人站在同一片天地里?这是做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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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卷红日升 第三十四节商贾的呐喊
何邵站在宫门前,不由自主的挺起了胸膛,自己的腰肢这些年弯曲的已经太久了,不管商贾给这个庞大的帝国注入了怎样的活力,在这片辉煌的国土上,商贾依旧是一群没有任何地位的人,他们或者遭受欺凌,或者遭受压榨,或者遭受侮辱,在勋贵的宴会上他们就是被取乐的对象,如果在屁股上装上尾巴,就能和猴子相媲美。
万民宫!这座由商贾集资修建的宫殿,已经在长安屹立了一十五年,这是十五年来,也是商贾这个群体获得迅猛发展的十五年。
如今,不论北方的雪原,西面的大漠,南边的丛林,亦或东方的大海,商贾的影子无所不在,这个帝国的岁入有一半来自商贾的贡献,这个帝国之所以能够战胜所有的敌人,其中就有商贾的奉献。
凭什么,我们再缴纳了沉重的赋税之后,还要给勋贵们投鲜,凭什么只要是是勋贵涉足的领域商贾就要退避三舍?凭什么你长孙家要玩热气球,我何邵就只能跑到沙漠里吃沙子?
我是帝国的伯爵,也有权利上殿面君!
何邵的胆量不是来自他说身上的伯爵装束,而是来自身后百业行大掌柜,他们来了十三个人如今加上自己,整整十四个人,都是有官职在身的人,虽说没有任何的实权,但是这一次一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朝廷要重新制定《商律》,怎么能够没有商贾的参与?如果说任由一群不是商贾的人来制定商贾的行为准则,这才是天底下最大的不公平!
李承乾站在整支队伍的最前面,回头看了看那些有些悲壮的商贾官员,暗自笑了一下,万花筒一样旋转的朝堂,今天的主要角色,居然会是一群商贾!
长孙无忌用不着排队,这是皇帝对他的优待,他只需要在万民殿的台阶上等着就行,一顶暖轿将他和其他的朝臣彻底的区分开来,作为凌烟阁上第一人,他有这个资格。
宦官尖利的嗓音在皇宫响起,侍御史再一次整顿了队列之后,浩浩荡荡的两列队伍就走进了皇城,皇城外面,整整齐齐的摆放了一十四口楠木棺椁,其中的一个显得格外的宽大,这是何邵为自己准备的……”自古以来从未听闻过有不流血的变法,如今已经到了你我生死存亡的关口,如果事有不谐,流血从我等开始!”
商海浮沉多年,何邵深切的知道,没有要求就不会有应答,没有抗争就不可能有胜利,如今的何家,已经从最初的富商变成了豪商,这样的财力,武力,如果在别的国家就能轻易地改变一个国家的势力划分,甚至皇权的更替,但是在大唐,他依然卑微的如同一只蚂蚁般的存在。
官商,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已经做到了一个普通商人能够达到的极致,现在,自己不缺少钱财,唯一缺少的,就是对自己命运的掌控!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以前从云烨嘴里知道的一个名词,以前把这句话当成一个最可笑的笑话来听,经过多年的感悟,何邵终于认识到了这句话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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