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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部分(第1页)

荒原上一望无际,颉利的战马早就疲惫不堪,终于倒在了荒原上,这些天来,这匹马是他的水壶,是他的粮包,只要看战马身上横七竖八的刀口,就知道这匹战马曾经经历了什么,颉利就是靠战马的血液度过了这七天。如今最后的依仗也倒在了草原上,他从战马的身下抽出自己的左腿,迅速的用刀子切割战马腿上的肌肉,趁着战马的肉还有些温度,他需要赶快进食,寒风用不了多久,就会把肉冻的和石头一样硬。

战马还没死,只是没力量而已,头艰难的摆动两下,就合上了眼睛。颉利把沾满鲜血的马肉放进嘴里大嚼,他的小刀很锋利,可以轻易的把马肉切割成一条一条的,非常方便他进食,他不在乎这些血肉的味道,只知道不吃就会没命,人怎么可以钻进这样小的洞里?这是一个草原上旱獭的洞穴,这种只比老鼠大上一圈的啮齿类动物,最喜欢的就是挖洞,它们总是挖好多的洞穴用来逃避天上猎鹰的眼睛,这也为其它的小动物提供了天然的避难场所,比如说兔子一类的动物。颉利现在一定很希望自己变成旱獭或者兔子一类的小动物,可惜多年来的养尊处优,把他曾经雄壮的身躯变成了满身的肥肉。

没有遮掩的地方,只有眼前的老鼠洞,曾经雄霸一方的颉利心头有些黯然,他想回身和那些该死的大唐骑兵死战,这样至少不会玷污可汗之名,手里的弯刀依然锋利,只是人已经从岩石变成了烂泥。

他努力的往洞里钻,只考虑如何躲避唐人,没有考虑钻进去后如何出来,洞穴里黑洞洞的,里面似乎有两只绿莹莹的眼睛在盯着自己,全身都动弹不得,四周的泥土全部活过来一样把他紧紧的固定在洞穴里。

那双绿莹莹的眼睛是属于旱獭的,这种小东西他吃过无数只,肉味鲜美,皮质上乘,他还有一顶旱獭皮缝制的大衣,非常的暖和。如今,他把正在冬眠的旱獭惊醒了,这东西不是只吃草么?为什么现在开始撕咬自己的额头?

颉利绝望了,他实在不想在这个黑暗的洞穴里被旱獭活活吃掉,他大声的呼喊起来,只可惜,声音无法传到地面上,只能暂时吓退旱獭而已。

张宝相搜遍了这片荒原,居然还见不到颉利的影子,颉利死去的战马尸体还有温度,大腿上的血迹还没有凝固,一切迹象表明,颉利就在三里之内,自己辖下的三千军卒居然找不到,真是怪哉。如果在高山密林,这不难理解,现在自己身在荒原,不需要站在马上,就可以看到方圆三里之地,颉利,你在哪?

上天是不可能了,那就只有入地了。“搜索所有洞穴,土包,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把颉利找出来。‘张宝相手心里全是汗水,李绩人还在四十里以外,他不想这桩天大的功劳落入他人之手。

荒原上的只有薄薄一层雪,前些天的大雪看来并没有波及到这里,毕竟这里已是千里之外,离吐谷浑只有不到五百里。大唐与吐谷浑的关系并不好,颉利一旦逃脱,这次阴山大捷的光彩就会减弱一半,张宝相明白,李绩也明白。

荒原冬天的日照时间极短,酉时太阳就会落山,到时候荒原上一片漆黑,再想抓住颉利这个土生土长的草原人就难了,现在离日落也只剩下一个多时辰了。

在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无所遁形,高天上飞行的苍鹰,山包上正在瞭望的旱獭,都一一的映入张宝相的眼帘,只是没有颉利,难道说他真的如同突厥神话里说的,可以化作苍鹰?

张宝相也是草原上长大的,就因为熟知草原地理,才得到大唐皇帝的任命,自己一介法曹能得到这样的任命几乎可以称得上一步登天,只是显赫的官位同样需要显赫的战绩来扶携,活捉颉利就完全可以回报陛下的知遇之恩。

头顶的苍鹰在盘旋,焦急的旱獭依然不肯回到洞里,张宝相忽然大笑起来,带着手下合围了那座小山包,旱獭落荒而逃,没跑多远,就被天上的苍鹰捕获,被带到九天之上。

看到这一幕,张宝相笑得更加开心,来到旱獭的洞口,往里面看了看,这是一个新打开的洞,少年时抓过旱獭,旱獭的油是治疗烫伤,烧伤最好的良药,内服可以化瘀止血,外用可以治疗关节炎,这样的宝贝对出身微寒的张宝相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转了半个山包,来到了山包后面,又发现了一个洞穴,看到有刀砍的痕迹,一颗心都要飞出胸膛里,实在是不相信,上苍会如此的眷顾自己。

手下很快就挖开了旱獭的老巢,全体将士没有先发出欢呼声,而是一场哄堂大笑。往日里高贵,阴沉,一言九鼎的颉利,被夹在老鼠洞里动弹不得,额头上全是旱獭啮咬的血印。

张宝相亲自动手,把颉利提出了洞穴,在第一时间就用绳子勒住他的嘴,把颉利绑的结结实实,空出两匹马,用一根长矛做横梁,穿过被捆绑的手脚,牢牢地夹在两匹马中间,张宝相可不愿意再出任何意外。

荒原上升起了一股黑黑的狼烟,紧接着一道接一道的狼烟从草原升起,这道狼烟是早就约定好的讯号,不代表有外敌入侵,它代表着颉利被活捉,它蜿蜒的穿过草原,穿过沙漠,越过高山,跨过大河,千万里的距离在这里只用了半日就到达了长安,龙首原上的烽火台,远远看见骊山上的狼烟,早就准备好的湿柴被泼上油,一支火把被投进柴堆,顷刻间就冒起来浓浓的黑烟。

太极宫里的欢宴被侍卫打破:“启禀陛下,龙首原的烽火被点燃了!”

李二抛下手里的金樽,来到殿前,在一轮远远的明月下,一股黑烟笔直的从烽火台上升起。

招手唤过内侍大声说:“来啊,给朕换巨觞。”满满的一觞酒被李二高高擎起,脸颊有泪水滑落,掩不住胸中豪迈之意:“诸公,颉利被擒,突厥战事底定,来朕与诸位不醉不归,饮胜!”

大殿里回荡着饮胜的回音。李渊远远听到,看看外面的狼烟,嘴角上翘,:“或许我也该去庆贺一番。”

(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节 药物实验

李二一家子都是演戏高手,很多还是限制级的,听到何邵说李二在杀了他哥哥弟弟之后就向李渊请求原谅,请求的方式居然是叼着李渊的奶子,听到这话,云烨起了一身的白毛汗,捂住何邵的嘴,让他不要再说。谁知道何劭掰开云烨的手说:“你在担心什么?这些东西陛下的起居注上都有,将来会编成史书流传后世,迟早大家都会知道,你捂我的嘴干什么。”

“这些东西也是可以随便说的?”云烨满头雾水,看着大大咧咧的何邵。

“法琳和尚当着陛下的面指责他是胡人的后代,还说他的先祖冒充李氏后人,才有了所谓的关陇李氏的盛起,虽然陛下被气的鼻孔冒烟,不也是没有杀法琳么,大唐什么时候因为说几句闲话就开始杀人了?”何劭对云烨的谨慎非常不解。

“话是如此,可是你说陛下,跪着吸吮太上皇的乳头这就太过了吧。”不相信,云烨认为这是何邵喝醉了在胡说八道。

“骗你干嘛,这件事都被当成孝道的典范在颂扬,就你这小心谨慎的性子,哪里像我大唐男儿。”何劭这是真的醉了,勾兑酒这东西,喝着像酒,闻起来像酒,唯独喝完了,它就不是酒了,成了某种让人头疼,难过的毒药。

看着倒在地上呼呼大睡的何邵,云烨叹口气,给他拖回床上,自己坐在炉子边上烤黄豆,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的习惯,想考虑点东西,手上就得有点活。

历史上记载这次大胜后,李二与李渊就会何解,据说父子俩一个弹琵琶,一个跳舞,父子间其乐融融,不知心里真的这么想,还是为了大唐江山的稳固,特意做出的政治秀。

黄豆在噼噼啪啪的响,云烨在嘎崩嘎崩的吃,这个世界原来是如此的有趣,如果把他们的作戏弄成真的感情风暴,那会是怎样的场面?云烨觉得可以试一下。

和程处默约好了去看颉利,张宝相今天就会把他抬回来,为什么是抬回来呢?原来颉利这家伙善于打洞,比旱獭都厉害,张宝相就是从旱獭洞里的把颉利挖出来的,不能让他的脚沾地,只要沾了地,说不定就会自己挖洞逃跑。

听着将士们的议论,云烨觉得颉利比起土行孙厉害多了,有这本事还被张宝相抓到,这明显是夸大其词的宣传吗。程处默对于别人一网下去就会逮一大批大鱼,自己只捞着一些小虾米这种事极为不满,云烨却很高兴,反正功劳是平分的,大家都有份,只不过领头的多拿一些就是了。张宝相得了头彩,还不许我们喝几口汤?

大人物就是用来娱乐大众的,后世沙漠里不是也有一位帝王,国家被攻破,他自己跑到民宅里躲了起来,还不是被人家抓住,掰开嘴检验牙齿,惹得全世界一起一起惊呼,大人物也不过如此吗。

张宝相的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了,昨晚一夜没睡,就担心颉利跑掉,自己后半辈子的幸福人生可就全靠他了,直到前往大营报信的手下领着李绩来到临时营地,这才松了一口气。

自己的部下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把事情往大了说,这让他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现在他是绝对不会说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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