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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楼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很入神地听着。
“一匹绸缎便可以换一匹马,我带来了一百匹绸缎,可以交换一百匹马。他们将我带到了马场,里面有各种颜色的马匹,羌族人希望我来查验,于是我开始清点,但是跳来跳去的马弄的我眼花缭乱根本数不下去,于是羌族人便同意我可以留下来住一夜,等明天早上天亮了好好数数。他们为我准备了账篷,里面有床榻,食物还有生火的设备。可是当天晚上,熟睡的我却被脚步声惊起,帐篷外面似乎有人。随后我的翻译——那个卖马人悄悄出了账篷,和外面手持火把的羌族人会合在了一起,我心中陡然觉得不妙,猜测自己可能被人背叛了。于是我先下手为强,摸到长剑杀了羌族人,还想一起要了卖马人的性命。他苦苦哀求,年轻气盛我还是杀了他。从羌族人的身上搜到了驱马的口哨,打开马场的围栏,我吹响了口哨,把里面全部的马都召唤出来,带着他们向有城市的地方狂奔而去。跑了整整一夜,原本带出来的马跑散了一半,可仅剩下的那一半也足够赚的盆满罐满。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回到了谢家。”
江小楼听完了这个故事,笑道:“大公子究竟想要说什么,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吗?”
谢连城转头望着她,摇了摇头:“你有自己的判断,你可以选择信,也可以选择不信,但有的时候你的眼睛会欺骗你,你所看到的一切并不一定是真的。后来我仔细地回想了整个过程,才发现那个卖马人并没有背叛我。你仔细想想,如果他真的别有所图,与那些羌族人勾结想要夺取我的绸缎,在这一路让他有无数的机会可以将我置之死地,为什么要将我成功带到羌地才动手呢?即便是那天晚上我熟睡的时候,他也有下手的机会。所以后来我猜想,这一切只是因为那些羌族人晚上要杀人灭口被他发现了而已。因为自己毫无根据的怀疑,一条性命葬送在我的手上。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这件事,它告诉我失去信任有多可怕,你会觉得无比孤单无比绝望,甚至孤立无援,变得极端可怕。”
谢连城因为怀疑,杀了一个人,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在那样的环境下没有办法相信任何人,就像是如今的江小楼,已经走在了悬崖边缘。
江小楼淡淡一笑,故意当做听不明白:“心存警惕总是好的,如果卖马人真的背叛了你,而你却没有丝毫提防,如今我就不可能再见到大公子了。”
人各有志,再劝也无用,谢连城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不希望自己的父亲被江小楼误会,也不希望谢家人的形象在她的心中一落千丈,他能够理解江小楼的行为,也尊重她的选择。然而没有这样的经历,他同样没有横加指责的权利。所以心中惋惜,他只是微笑:“待会我就先去处理这些鳗鱼苗,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江小楼摇了摇头:“不,我信任你。”
谢连城不由自主勾起嘴角,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和江小楼在一起似乎笑得太多,他收敛了笑意,深深望着她道:“好,那我让怀安送你回去。”
江小楼却一口拒绝了:“不,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谢连城顿了顿:“那我安排几个护卫保护你,你想去任何地方就去吧。”
江小楼当然不会拒绝这样恰到好处的关心,便带着小蝶在集市上随便走走看看。走到一间珠宝行的时候,江小楼停住了步子,信步走了进去。
进了门,店铺不大却十分干净、清爽,柜台里摆放着各色珠宝,琳琅满目。有如霞似火的红宝石,幽色如洗的蓝宝石,莹莹闪烁的猫眼石,灿烂似金的石榴石,玲珑剔透的水晶,洁白细腻的羊脂玉,饱满圆润的珍珠,凝重碧绿的翡翠,五光十色的玛瑙。这些宝贝各个都是那样的美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小蝶一时眼睛都转不过来,只听见掌柜道:“这位小姐,我们店铺的珠宝可是这条街上最好的,您可看仔细了!”
江小楼笑道:“不错,老板的珠宝别具特色。”
小蝶惊呼起来:“小姐你瞧,那个好漂亮!”
江小楼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到一个单独的柜台之中放着一方红色的锦帕,其中静静躺着一块特别的琥珀,清澈透明,颜色橙黄,琥珀中间包裹着一只蜜蜂和一颗水珠,栩栩如生,只一眼就有让人如痴如醉的本领。
掌柜见她特别留意,便擦了手之后才取出琥珀,微微一摇,水珠竟然也跟着晃动起来。
“这是琥珀藏蜂?”
江小楼问道。
“正是!小姐果然慧眼识玉。”
掌柜显然对眼前这位气质高雅,衣着华贵的年轻小姐十分满意,除了身后的一个婢女,门外还跟着数名护卫,一看就是非富即贵。若非如此,他才不会把这样贵重的宝贝拿来给她看。
“小姐叫琥珀,我们却称为遗玉,它来自松树脂,而松树又象征长寿,你若是买回去,不必点火燃烧,只需稍加抚摸,即可释出迷人的松香气息,具有安神定性的功效”掌柜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江小楼听了一会儿便转开了目光,很快,她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红玉,可惜玉石边缘处有一块黑斑——她的眼神微微一动,刚要问掌柜这块玉石的价钱。恰在此时,旁边有人朗声道:“这块琥珀我要了。”
江小楼转过头来,眼前的翩翩公子俊眉修目,鼻梁高挺,脸上挂着一缕轻松自在的微笑,看起来十分风雅。
秦思看着江小楼,不笑亦含情:“既然喜欢,为什么不买下来?”
他身边的随从已经付了钱,他将那一块琥珀捧在手中,亲自送到江小楼面前:“琥珀要配美人才会发出它的光彩,在我心中,只有你能配得上它。”
江小楼太了解秦思这种人的性子:为达目的,他会不择手段。不论是性情还是才华,他都是一个足以叫人侧目的男子,否则根本无法让刘御史的千金对他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非要下嫁不可。然而正是这样的人,背弃了自己的未婚妻另娶他人,还要将她当成牛马牲畜一般送出去。如此道貌岸然、狼心狗肺之徒,真是辜负了老天给他的一副好相貌。
江小楼看也不看他一眼,却指着那一块边缘有黑斑的玉石道:“老板,这一块玉石值多少钱?”
老板一愣,连忙道:“这块一百两。”
江小楼微笑道:“原本我是真的很想买这块红玉,可仔细一看边缘处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黑斑,有了这一块斑不打紧,玉的价值就会一落千丈。原本你的确能卖一百两,现在只能卖三十两了,可惜,可惜呀。”
江小楼惋惜地说道。
实际上这一块玉在店里已经摆放了一年多,始终无人问津,老板早已想将它低价出售,看到江小楼这样说,心里生怕她后悔,忙不迭地道:“那就三十两卖给你,可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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