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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此人擅长利用环境切勿围攻(第4页)

李世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带着李唐精兵打败各路诸侯,甚至亲自带领三千铁骑直冲十万大军。

光武帝刘秀号称命运之子,也是带兵冲锋陷阵,一路杀出东汉基业。

你能说他们不是煞星?

你能说他们不是福星?

李瑾瑜目前的成就,可能唯有武功比李世民强一些,别的方面差远了。

尤其是在惹事和杀戮方面,比起李世民年轻的时候,差了十万八千里。

煞星?

这名号能够忽悠谁?

在朝在野,名门正派,文武群臣,只要脑子正常,都只会把这作为取乐的笑谈,没人要开坛做法驱邪避煞。

至于寻常百姓,他们不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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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相信一件事,那就是谁能让他们在辛苦耕作后,能够吃饱饭。

名号从来都是虚幻的,找几个笔杆子吹嘘就可以了,吹成圣人都可以。

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才是实的。

吹得天花乱坠,什么紫气东来圣人在世,结果百姓吃糠喝稀啃树皮,难道他们会信任这所谓的“圣人”?

李瑾瑜快速说服自己,为这个名号找好了理由,但蔺晨这顿揍,肯定是逃不过的,半年之内必然兑现。

一边逛街,一边考察吏治,顺便听听商户和百姓的意见,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非常晚,璀璨的灯火逐步暗澹。

灯火珊处,闪过一双遍布血丝的眼睛,李瑾瑜心中略有惊讶,不过现在该回去照顾媳妇,没在乎这一闪而逝的血色目光,快步返回郡侯府。

今晚的夜宵有两样。

一样是元宵,一样是汤圆。

汤圆和元宵是不同的。

元宵是把馅料放到装满糯米粉的簸箕里面翻滚出来的,汤圆是把馅料包裹在糯米粉里面,反复揉搓出来的。

从外表看去,元宵的个头儿比汤圆要大两三圈,表皮也更加粗糙一些。

从口感而言,元宵由于皮厚,口感更加绵软,汤圆则更加的有弹性。

听起来似乎有诸多不同,实际上味道差距并不大,不过汤圆比较精致,可以做成甜汤,也能做成夜宵甜品。

相对而言,李瑾瑜、铁飞花、厉胜男更喜欢吃元宵,苏樱、虚夜月、靳冰云更喜欢吃汤圆,江玉燕和柳儿对此觉得无所谓,有的吃就行。

逛夜市吃了很多小吃,但李瑾瑜的肚子是个无底洞,吃了两碗元宵,喝了一碗甜汤,正准备回去睡觉,忽然发现远处升起一股魔气,立刻抬眼看去。

金陵是李瑾瑜的地盘,虽然甚少主动经营,影响力却蔓延方方面面。

不敢说把金陵作为领域,但凭借忘情天书和天子望气术,只要是在金陵发生的事情,没什么能够瞒过李瑾瑜。

铁飞花道:“夫君,什么事?”

李瑾瑜看了几眼,发现那股魔气已然散去,笑道:“没事,某个想要挑衅的小毛贼,已经被我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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