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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铎等人一跳进墙里,雁思归就察觉到了。这一天一夜,他的神经紧绷到几欲断裂,时时刻刻提防着外面的响动。
沈铎看了一眼紧闭的门窗和遮得严严实实的窗帘,顶了顶牙尖。略带沙哑的声音在灌满凛冬寒风的小院里响起来的时候,宛如鬼魅在呼号:“雁雁,别闹了,快和我回家吧。”
雁思归紧捂着耳朵缩在沙发上,不去听不去看,阿雁虽然很迷茫,但被雁思归眉宇间的痛苦感染,同样十分紧张难过,缩在他身边紧紧攥着他的衣摆。
屋里没有半点动静。
沈铎看也不看伸出手去,一个保镖赶忙将皮鞭递上,另一个人将狗嚼子打开,傻狗早就闻到雁思归的气味,当即汪汪汪地吠叫起来,不顾脖子上的绳索,拼命地往前八叉,蹦跶得老高。这叫声唤起了四周不知谁家的狗,也跟着狂吠起来,瞬间此起彼伏响成一片。
雁思归听见傻狗的叫声时,更紧地捂住了耳朵,却不由自主打起哆嗦来。
“狗都想你了,雁雁。”沈铎眯起眸子,阴鸷而危险的气息瞬间漫溢出来,“你不要它了吗?”
牵着狗的人将一直在叫唤的傻狗拖到院里的树边上,绳索绕了一圈又一圈,傻狗被迫只能紧贴着树干站着。
沈铎掂了掂手里的皮鞭,霍得一声破风,紧擦着狗眼扫过,摔在冬日里冷硬的地面,发出尖锐刺耳的响声,听了就让人不寒而栗。傻狗一阵狂吠随即呜呜咽咽起来,颤抖得如同它还是条奶狗初见雁思归的那一天,它本来就是一条被雁思归宠坏了的傻狗,虽未娇生但惯养得厉害,胆子小的可怜。
不要去管不要去管它只是一条狗它只是一条狗它只是一条狗……雁思归在心里重复着,他把耳朵压得都变了形发了红,耳道隐隐作疼,可那双紧闭着的眼睛却悄然红了眼眶。
“雁雁,你知道我一向没什么耐心。”话音刚落,沈铎遽然发力,长臂一挥,那九尺的三棱鞭又是一声锐不可当的破风声,这次擦着狗腿扫过,傻狗呜咽得一双黑亮亮的狗眼都泛起了泪花。这个经常欺负主人的人原来是如此可怕。
沈铎挥鞭子的力道越来越狠,飕飕的破风声越来越快,夹杂着傻狗忽高忽低惊恐凄惨的犬吠,听了就叫人闻风丧胆,忽然某一鞭落下,傻狗发出一声惨烈无比的哀鸣,那鞭子终于不再只是恐吓而折实地落到狗身上去,傻狗瞬间扑倒在地,前爪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再用力一点,就会被生生削断。
一旁的几个保镖也都是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他们虽不是什么爱狗人士,但是个人看到眼前这种血腥的场面都会心生不忍。
“雁雁,你最好乖乖出来,让我见到毫发无损的你,不然——”,沈铎语气急转直下,长鞭再次陡然落下,傻狗又是一声高亢凄厉的惨叫,尾巴骨竟然就这么被生生打断,“你少一根汗毛,我就剜它一块肉!”
雁思归的心被那一声比一声凄惨的犬吠唤得伤痕累累,每一鞭都好像抽在他自己身上。在雁思归无法正常社交的时候,在雁思归伶仃无靠的时候,只有它全心全意地陪在身边,那早不是一只什么宠物,而是陪了他整整六年的家人
“停下!”随着一声怒喝,沈铎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那个人。
穿着宽厚得空空荡荡的大衣,正正站在几步的台阶之上,脸色苍白,唇无血色,一双眼睛落在已经皮开肉绽的狗身上,满目的悲痛欲绝。没有分给沈铎半个眼色。
雁思归的眼睛被眼前的景象刺得生疼,除了傻狗,他看不见其他,它的样子比雁思归曾见到的它妈妈的模样还要惨不忍睹,它那双望着雁思归泪水盈盈的眼睛扎得他心都要碎了。
沈铎的心也要碎了,当他再一次看到雁思归这样哭的模样,那一串一串的眼泪划过他苍白的脸庞全都落进了沈铎的心脏上,化作利刃,化作硫酸,化作烈火,将他的心脏迅速剜挖得血肉淋漓,腐蚀得千疮百孔,烧灼得痛不欲生。恨吗?气吗?嫉妒吗?当然。可终究是爱恨交加,终归是因为爱而不得。他的心脏被雁思归套上了枷锁,缰绳的另一端牢牢掌握在雁思归手中,他受不了雁思归离开他的视线,他的心脏会被勒得窒息勒得爆体。他就是这么自私自利卑劣至极的人,为了自己好受,付出什么代价也在所不惜。“雁雁……”沈铎扔下了鞭子,动了动,想凑过去将他拥进怀里。
雁思归却看也没看他直直地向傻狗奔去,他冲上去想解开绳索,可那绳索拴得死紧,皮带被寒风冻得冷硬地僵在粗糙的树干上,疙瘩拧得僵硬。雁思归一直在发抖,他不忍心再低头多看一眼,细白的手指被粗粝的绳索和树干磨得通红,他越急越解不开,喉间发出嗬嗬的低声嘶吼,咬牙切齿得犹如被逼到绝境的困兽,双眼通红,目眦尽裂,最后竟一张口直接咬在了绳索之上用力薅拽撕咬,歇斯底里的模样。
一旁的人都吓呆了,“帮他解开!!!”极阴狠的一声暴喝,吓得愣怔的人赶紧上前给狗松绑。
刚一解开,雁思归就一把抱起奄奄一息的狗踉踉跄跄地往外冲,怒意和恨意逼得沈铎咬牙切齿,他在雁思归眼里连他妈的一条狗都不如,下一秒,看着雁思归的背影却突然瞳孔骤缩,鲜血顺着他的裤腿蜿蜒而下,滴滴答答落在地上连成一条长线,就在这时,雁思归踉跄的身影向前一扑,沈铎脑海嗡的一声轰鸣,高呼一声冲上前去,雁思归已然倒在地上,和傻狗一样,都没了意识,悄无声息。
沈铎一把掀开他的大衣,他腿间的衣服已经洇红一片,沈铎抱起人冲进车里,“医院!!!医院!!!医院!!!”车子离弦箭一样弹射出去,沈铎慌乱惊恐的犹如将要丧失配偶的野狼,不停地用手试探雁思归的鼻息和心跳,微弱得好像随时都会消失。
“雁雁你别吓我雁雁……”沈铎揽着他绵软的身体,一下一下亲吻他的额头,脸色比雁思归的还要苍白。
他没想过雁思归会逃跑,也没想过雁思归会早产,他提前安排打点好的的医生和医院全都在T市,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沈铎永远来不及给雁思归最好的一切,就将人伤得体无完肤。
这短短的三十分钟是沈铎此生度过的最漫长的三十分钟,雁思归就躺在他怀里,温热的血水渗湿了沈铎的衣服,一点一点带走雁思归脸上的血色,沈铎不清楚自己是怎么冲进医院怎么和医生护士求救怎么把他推进手术室的,当他跌坐在手术室的走廊上时,才发现手上和身上猩红一片,眼角湿湿凉凉的。
后面发生的一切都很混乱,沈铎脑海空洞而茫然,有医生给他看了一眼一团红彤彤皱巴巴的跟猫崽子一样大的东西,随即急匆匆地抱到了什么地方,后来手术室的灯灭了,雁思归被推出来,长睫紧闭,脸上是死寂的苍白。
沈铎的心脏才猛然一跳,像是突然从高空坠落到了冰原,手忙脚乱地去拉扯他的手,被医生推开说病人需要静养,沈铎钝锈的大脑才运转起来,他跟着雁思归进了病房,探进棉被里去轻轻握住他冰凉的手。
雁思归这样静静睡着的模样,他曾经看了五个月。
当他合上眼帘时,千言万语都被收敛进了那双明净澄澈的宝石一般的眼睛里。再没有冰冷的恨意,没有炙热的怒意,有的只是恬静温顺的美丽。不会再竖起一身的倒刺,不会再抗拒,不会再挣扎,不会再算计着离开,像是真真正正被驯化得乖巧的猫,不再属于自然不再属于田野,而属于他属于沈铎。
沈铎把他的手轻轻贴到自己面颊上面温柔摩挲,雁思归就在他的身边,就在他的眼前,不是梦里的片段,不是脑海的幻象,有触感有香气有温度,可以瞬间化解他所有的焦躁不安,安抚他作祟的暴虐狂乱。
“不能再跑了,雁雁。”
沈铎隔着玻璃仔细打量那个保温箱里的小婴儿。早产了将近两个月,再加上雁思归没好好照顾自己,小的可怜,只有1.7kg,真真是小猫崽子。皱巴得毫无美感可言,可就是让沈铎心中柔软,看了喜欢。十年前的他绝对想象不到自己会成为一名父亲,他从来不喜欢弱小的生物,他觉得麻烦。却原来,他也可以破格例外,只因为孕育这条生命的对象是雁思归。从第一次感受到他的胎动时起,沈铎就已经无条件地爱上了他,只因为这是将沈铎和雁思归融合得不分彼此的生命。
沈思归。
以你之名,冠我之姓,沈铎只是想抓住每一个机会建立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联系。
雁思归眨了眨眼,入眼是白得刺目的墙面,空气里有存在感很强的消毒水味,他的意识还不太清醒,混沌沌的,身上也麻麻的疲软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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