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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只有红袖这个胸大没脑子的笨丫头才会以为你是真的来吃饭的(第2页)

“只是些腌萝卜和腌肉罢了,算不得什么好东西。”

杨易面带微笑,瞥了一眼刘玉脚上那双不合脚的军用皮靴。

“我就喜欢吃些腌货......你说的我都有些饿了,正要晌午,不如正好去你家做客,可曾方便?”

旁边的红袖目瞪口呆。

能把蹭饭说的这么理直气壮,杨家令还真是第一人啊。

刘玉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受宠若惊。

她一脸惊喜。

“真的么?”

这位杨家令那可是传说中的“大人物”,更何况还是自己的恩人。

若是愿意去她家做客,她自然是激动万分。

只是她忽然想起来似的,下意识的看向一身华贵的太平,小声道。

“只是......我家有些杂乱......”

太平微微一笑。

“无妨。”

“正好,我们有马车,你跟我们一起回去。”

刘玉看了一眼太平身后华贵的马车,高高昂着头的大宛马,顿时惊住,羞愧道。

“我,我还是自己走回去吧......”

她担心自己的鞋子弄脏这马车。

太平凤眉弯起,拉住刘玉冻得发青的手。

“那你得走多久......还是坐马车吧,更快些。”

刘玉一脸愕然的被太平拉着上了马车。

到了马车上,她似乎有些无处安放,只得将穿着老旧军靴的脚缩在面前。

红袖跟着上了马车。

杨易则是亲自担任马夫,轻轻一甩鞭子,那大宛马便打了个响鼻,慢悠悠的跑起来。

.............................

半个时辰后。

长安城南。

昭行坊。

高大健壮的大宛良马拉着马车缓缓拐进去。

这里与城北等坊不同,便是连街道的宽敞那也是远远不如,更不必说有北面热闹。

大宛马是马中的极品宝马,纵然是在权贵众多的城北,城东那也是颇为罕见,更不用说汇聚了普通平民百姓的昭行坊。

健壮的大宛马鬃毛散开,犹如层层云浪,马蹄如雪,脖子上的铃铛清脆的回荡,引来不少人瞩目。

一炷香后。

在一间古朴破旧的院落面前停下。

院子的门有些斑驳,旁边的红灰色的门框爬满了细纹,门前的皑皑白雪已经扫干净,门前立着两根松柏。

刘玉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兴奋的推开门,跑到院子里去找自己的娘亲分享好消息。

杨易将马系在旁边的松柏,笑眯眯的看着马车内的公主殿下。

“微臣擅自做主,倒是耽搁了公主殿下逛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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