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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个班的演出中,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走到国王的面前,跪下磕头,几乎把他们的前额给擦破了,然后站起身来,手挽着手聆听国王的指示。在四川男性朋友手拉手乃是很普遍的———当然,当你稀里糊涂地被人发配去死神那儿时,你会想要握住某人的手。
他们都很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的角色。有些人对哈姆雷特感到不耐烦,有些人觉得奥菲利娅太可悲,但每个人都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他们喜欢这两人那种爱偷窥的毛病,喜欢他们倒霉的死法儿,身为仆人被骗,把自己的处决通告送到英格兰的国王那儿。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处妙笔———在丹麦故事中可嗅到的中国味道。这有点像三国中的苗泽,他背叛了自己的的妻舅马腾(何伟搞错了苗泽和马腾的关系),想去赢得权倾一世的曹操欢心。但曹操在杀了马腾后,转向苗泽,说到,“一个这么不忠的人不配活下去,”,立即把他以及全家都在广场上处决了。或者,这故事有点像林彪,毛泽东的大将,他想用文化大革命为他本人服务,但最后却成了其牺牲品。无论是哪个案例,我的学生都了解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这种角色——他们在很多年代的很多故事中都见过他们。即便今天,你也可以在干部的办公室里看到类似人物。
演出在一片的刀光剑影和功夫拳脚中结束,雷欧提斯,哈姆雷特和克劳狄斯被卷入了一场香港功夫片式的高潮当中,直到最后,哈姆雷特与霍拉旭在全班面前,蜷曲在地上。他们由维克和懒惰扮演,他们都穿着很低廉的西服,在演出前,他们很小心在地上铺满了报纸,以免王子死得脏脏的。班上有人在嬉笑———但当演出开始了,懒惰背靠住墙,抱起了哈姆雷特,全班都噤了声。
懒惰紧紧抱住他,安抚他,如同对待一个小孩,但这种接触很是自然,在中国,男人们可以如此触摸。哈姆雷特呻吟着,想要说话,咳出了最后几句遗言;霍拉旭吞声道出永别,把他的朋友在自己的臂膀中轻晃。整个班都静静观看。演员们都是矮小的男人,在地板上显得更小,他们躺在布满灰尘的黑板下方。哈姆雷特边咳嗽边道:
我不能活着听到从英格兰传来的信息了
但是我支持福丁布拉斯。他得到了我临死前的认可。
去把这个告诉他吧———此外仅余沉默了。
就这样,哈姆雷特死了———有那么一阵,我忘了自己是在一个中国的教室中,忘了霍拉旭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喜欢睡觉,自称为懒惰,他温柔地搂住哈姆雷特,轻声说着,悲伤的,懒懒的,
晚安,亲爱的王子,
愿成群的天使用歌唱抚慰你安息。
深秋的雾气覆盖住了白坪山,教室里愈来愈冷。这里没有暖气———涪陵这里很少公共建筑有暖气———最后,我选择在上课时关了们。学生们开始穿上大衣,围巾,手套;他们的手指肿胀,耳朵红了。我能看见他们在拥挤的教室里呼出的水汽。我们读了斯威夫特,沃兹华斯,还有拜伦。当我们大声朗诵时,词句以愉悦的整齐性在课堂中回响———水汽直升向天花板。屋外,长江来的冷风劲吹。在课桌下,学生们跺着脚。
他们请求我再排演一处莎士比亚的戏,最后我同意了,部分是为了取暖的原因。我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写了个概要,他们演出了。索迪和他的同学们用课桌搭了个阳台,一个摇摇晃晃的塔楼,露西勇敢地站在上面,而索迪在下方引诱她。五场戏后,格蕾丝念出了朱丽叶的独白,在她准备吞下福莱尔的安眠剂时。她的家庭齐力反对她,罗密欧被放逐了,当戏演到中段,格蕾丝哭了。她是个漂亮活泼的女孩,我最喜欢的学生之一,因为她总是直抒己见而不怕尴尬。中国的女孩本不当如她那样———但格蕾丝并不在乎。这一天,格蕾丝演着朱丽叶,她的黑色长发平平滑过肩膀,眼里闪动泪光,呼吸中冒出白汽。
几天前,当他们准备这出戏时,我注意到一个男孩独自站在他的小组之外。他的英文名字叫沉默的山。“我总是沉默的”,在九月时他解释说。但他的写作非常优美,一个爱思考的人,从250人的小村庄走出来,他憔悴的脸上总挂着轻微的笑意。那天我注意到他独立一隅,他牢牢盯住剧本中的一处,会意微笑。我问他在看什么,他不出声地指向朱丽叶的台词:
我唯一的爱啊,从我唯一的仇恨中燃起!
要是不该相识,今日何必相逢!
“你理解文中的意思么?”我问道,以为他碰到了问题。
“是的,”他说。“我觉得很美。”
我停顿一下,再看一遍句子。
“我想你说得对,”我道,有那么一阵我们都没说话。沉默的山和我一起凝视着那诗句。
插旗山
山有两个名字,桃花山和插旗山,它从两江交汇处升起,高临于学校。在春秋和冬季,山顶经常笼罩在河谷的薄雾当中,在夏天,当暴烈的太阳明亮燃烧时,靠近山顶的桃花林看似在热气中颤抖。
花儿在三月末或四月初出现,短暂的两个粉色星期,给了大山前一个名字。但在涪陵几乎没人叫它桃花山,虽然另一个名头的起源更其短暂——在十九世纪太平天国起义中的一个短暂瞬间,中国的历史来到了涪陵,穿越过了大山,继续前行。这大概乃是涪陵唯一一次和中国的中心事件发生接触了,一个世纪后其回音仍旧袅绕,大山的名字,就是对那一次古怪而暴烈的革命的纪念。
太平天国起义,在1840年代中期,由洪秀全发起,他是来自广西省的一个穷人。他科举考试四次落第,备受挫折,下了决心说他是上帝的儿子,是耶稣的小弟。在那以后,事情的发展就很迅速了。到1851年,洪秀全已有了两千个跟随着,他宣布说自己乃是一个崭新朝代的天王。他的士兵们留着长发,打起仗来都不畏死亡,他们信仰一种野蛮化了的新教原教旨,是松散地建立在一些外国传教士的教本之上的。在1853年,他们夺下了东部的城市南京,把它叫做新耶路撒冷,在那时候,他几乎统治了半个中国。
太平天国,他们是反对鸦片的,反对束脚,反对卖淫,赌博,以及烟草,它从农民那里获得了不少支持,农民对腐败的清朝统治者是没多少同情的。但洪秀全以及其他的革命领袖们都缺乏长远的眼光,也没有经验来治理一个国家,权力让他们中的大多数陷入奢侈的生活,以及内斗。他们开始染上了他们想要推翻的王朝的那些毛病;黄色的丝绸长袍;成群的佞臣,无数的宠姬。但他们还是太强大了,清廷没法打败他们,即便在血腥的权力斗争不断升级时,太平军还是牢牢控制着南京。
洪秀全的头号大将为石达开,他又被称为翼王,五千岁。在所有最初的领袖当中,他是最有能力的,眼见太平军的内斗不止,他的理想幻灭了,最终于1857年离开了南京。带领着十万个将士,他展开了一段长达六年的军事行动,预演了共产党的长征。他的太平军以Z字形穿越了中国的东部和南部,最后抵达了长江河谷。后来他们抵达了涪陵,顺着桃花山的山坡向上,他们的山顶竖起了天国的旗帜。
在干净的日子,从插旗山的山顶望去,涪陵的一切可尽收眼底。但在秋季,当季节性的雨水和雾气厚厚笼罩于城市之上,有些日子里视野会被云层遮挡,江那头的涪陵就只留了声音:喇叭,马达以及建筑工地的声音从浓雾那头传来。有些时候雾气会持续几天甚至几周时间。但这时就会有些什么出现了——温度的急剧变化,一阵持续的风———突然间,视野清晰了。
大山的南边相当陡峭,急剧落入了梯田山谷,靠近乌江处,大地在河东区被分割为一片片区域:师专,从远处看上去很小;陶瓷厂,它的烟囱向空气中排出黄色的灰;长长的水泥码头,以及老旧的轮渡船。河水缓缓流淌,像群山之间细细长长的灰色丝带。
在雾气中,涪陵城看上去又脏又旧,它的建筑好像被粗心大意地乱扔在群山之间,不过它看上去也很大。在地面上看时,根本无法对涪陵的体积有所认识,但从插旗山上望去,城市的大小突然就很清楚了。灰色的建筑群一堆一堆,伸向远远的天际线,越过远处针一般的纪念碑,到达革命烈士墓。然而以中国标准来说,它还是个小城———一个镇,应该说———在乱七八糟的建筑周围,群山翠绿,很是醒目。
但它们中没一座能真正算是野山。从插旗山上四处眺望,大概每个方向都能望出六英里那么远,在每一块区域,几乎每一寸土都被开垦过。大山本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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