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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应该忘记的,偏偏忘记了;你不应该做的,偏偏做了。世界就是这样,永远都不会迎合某一个人的心意,实际上,从发展的角度来讲,永远面临挑战的种族,才更有发展前途。
所以,仓颉要发展,就一定要不停的面对挑战,而挑战,就从这里开始!
“既然想了解自己的实力,提升自己的实力,那么,去踢场吧,从这里往西,看到一家,踢一家。战斗,是磨练一个人最有效的途径。”
洛水一脸冰冷的说,那神色,仿佛带着无穷的恨意和怜悯,让仓颉几度怀疑洛水是故意来陷害自己的,开玩笑,踢场子,那自己岂不是找死。
………【第三十四章 向往清明的化血神刀】………
如今的先天时代,洪荒天有妖族、地有巫族,加上如今名义上存在的西方教,阐教,截教,还有弱小的人族,以及其他种族,构成了如今的大千世界,可以说,习惯了人族做主角的仓颉,理所当然的认为人族依旧应该是主角,所以他也正在为此而努力,尽管,这对于其他种族来说,并不见得是公平的事情,但仓颉觉得,等人族的地位定下来,在于别人来讨论公平与否,才算可行,因为那个时候,人族已经有了话语权,公平与否,别人说了不算。
其实这个时候洪荒大地还算是平静的,只是巫妖偶尔会有厮杀,却并不会像封神那样牵扯到无数的修士,所以这山中的修士,也大多隐居在野,很少出来惹事,但不要认为山中就没有老虎,仓颉面对着前面的群山,心中怦怦直跳,这真的是自己要做的事情吗?
一路上为了提升洛水的实力,仓颉不断的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她,不仅仅包括对于天道的体悟,力量的钻研,甚至还包括曾经自己所学习的唯物主义观点。洛水乃是书灵,得天独厚,永远不会嫌知识太少,更对仓颉所讲的各种定律很感兴趣,所以听的也颇为仔细,更是在心中将仓颉的地位连续提了好几个档次,只感觉他真的深不可测,上知天文五行,下知地理**,胸中藏着锦绣,脚下踩着川河。当真是洪荒中的第一学者。
当然,面对蛮夷一样的洪荒,仓颉要讲的,实在是太多了。
“我说要去踢场子,可不是胡说的,如今的你,虽然名声显著,但大多都是恶名,为什么众位教主能分去你的功德,盖因为你没有天下众生的尊敬,所以才保不住功德,这其中更有其他的门道,这次我们要去的,正是当初南冥与我说过的一位冤家,你且去会一会他,我们在旁接应,自然有你的好处。”
说罢,往前一指,之间那前方却有一座大山,山上气势雄浑,飞流湍急险峻,端的一番奇观景象,那崖上更是波流飞转,水花飞溅。仓颉看得仔细,但见那崖边坐着一道人,低目垂眉,双手平伸,手中有三寸血红之光,吞吐不定,不知道是什么邪宝。
几人降下云头,洛水扯着精卫,退到了后面,却是将仓颉一个人扔在前方,仓颉看了看四周,却是一方不小的阵势,这阵势隐藏在山水之间,极为隐蔽,可见布阵的人,定然是了不起的高人。
那道人心中有所感觉,猛然抬头,仓颉却看见一道红光从道人双目之中射出,直冲云霄,顿时暗暗心惊,不晓得是哪里来的道人,这般凶煞。
仓颉不是莽撞之人,他到不是听了洛水的胡诌,他知道洛水让他前来,定然有更深的涵义,只是他之前也打听过,这道人练就邪法,在一天之内,连续灭杀了三个人族的部落,端的是人族的大敌。
道人看到仓颉,咦了一声,猛然站起身,打了个稽首道:“莫不是仓颉老弟。”
仓颉大奇,难道还是遇见了熟人不成。
道人不见丝毫防备,呵呵笑着,也架起云团,凑近了些,道:“自从紫霄宫得见君上风采,当真是我辈楷模,直到如今,我也还佩服的紧啊。”
说着,走到近前,见仓颉脸色稍缓,眉宇之间闪过一丝煞气,却被仓颉洞心眼看了个通透,心中一惊,左手一探,抓出一个两仪雷,继而右手划了一个盘字。
道人话音未落,手中突然多了一把血色的长刀,铺天盖地的横扫过去,直欲将仓颉妖斩在此,他却是认得仓颉是人族,所以开始就认为仓颉定然是为了报仇而来,根本就没考虑太多,只想将他灭杀在此,至于对方是否在紫霄宫听讲,却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仓颉吃了一惊,脚尖一个虚点,硬生生的在空中拔高三丈,躲开了刀光,手中的两仪雷扔了过去,却往后一退,怒道:“你这道人,屠杀我族人,今天定然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道人哈哈大笑,手中一抓,将两仪雷抓在手里,却没想到这雷砰的爆开,威力着实不小,将他炸的腾腾退后几步,疼的哇哇大叫。
“天杀的小贼,今天道爷不吃了你,就不叫呃鸣。”
说罢,呃鸣道人手中的血色长刀,上下翻飞,一时间四十八道刀气,铺天盖地如同一张渔网一样,撒向了仓颉,仓颉不晓得那刀是什么法宝,留了个心眼,大手一挥,两仪雷成捆的扔了出去,却是左手一展,将从洛水那里拿来的火叶芭蕉扇请了出来,长笑一声,“老贼,看我的宝贝。”
说罢,将自己的法力灌进了芭蕉扇当中,这火芭蕉本来就不愿意动手,况且是在这种水生茂密之地,不过有法力做后盾,顿时如同吃了兴奋剂一样,只是一扇,就从扇子中蹦出四十八个火团,铺天盖地的撒了过去。
那刀气着实凶猛,摧枯拉朽般将火团劈开,仓颉一划,一个开字,开了刀气,却是让自身内的法力一阵空虚,心中暗暗惊叹这刀气当中所含着的煞气,居然如此浓重。
原来,洛水的目的在此!
仓颉终于认出这宝贝的出处,居然是那化血神刀,心中骇然叫苦,“乖乖,这宝贝是好,可是一来不适合自己,自己不是杀人狂魔,二来能驯服这化血神刀的主,又岂是好惹的,看这道人,其貌不扬,但定然有非常的手段,自己一个处理不好,就要交代到这里了。”
想到这,在不迟疑,双手一扬,两杆大旗凭空挥出,坐落两方,仓颉凝神摒弃,左手连续打了九百六十道手印,将整个大旗中的阵法引了出来,这些只在瞬息之间,却比那呃鸣快了少许。
呃鸣道人瞥眼一看,但见两面大旗,大吃一惊,他认出这正是先天五方旗,能拿在至人手里的宝贝,岂是非凡,所以不敢怠慢,手中将化血神刀的威力发挥出了十二成,眼珠子却转来转去,想找个地方逃走。
可惜那素色云界大阵和玄元控水大阵,岂是非凡,一旦布下之后,真如铁桶一般,这也仓颉最大的倚仗,有了大阵护持,至少稳居不败。
在上方云层中观看的洛水,看到这里,不禁点头道:“果然聪明,依靠阵法取胜是最简单最省力的办法,这化血神刀,却是能到咱们的手里了,有了这化血神刀,说不得要找巫族的麻烦了。”
原来,从南冥那里,洛水得到了很多远古时期的宝贝,她于南冥的口中,得到了许多混沌时代的辛密,其中便有着化血神刀。
传说化血神刀本是盘古大神的尾骨所化,本身在浊气之上,能震污浊晦涩之气,对大巫最是有效,天生就克制巫族的不死肉身。这世间本来就是一切皆有相克之法,那大巫锤炼**,坚硬无比,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又不修元神,平常法宝都动不得,但这化血神刀,偏偏能化去世间的一切污浊之气。此刀乃是污浊之物,可偏偏功能却是吸收血煞污浊之气,端的是向往轻灵的性子,着实可叹。
精卫在一旁似懂非懂,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原来洛水算计的好,整个洪荒的人都知道,天下第一杀阵未曾知晓,不过天下第一凶煞之阵,非都神煞大阵不可,如今十二祖巫布成的大阵,为什么威力不高,正因为煞气不够,所以以后大巫肯定要大开杀戒,但还要一个办法,就是吸收更浓重的煞气,比杀人要快得多。而这化血神刀,洛水从南冥那里得来情报,却正在这里,这刀乃是混沌时代有名的杀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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