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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是这个世界的基调,无数恐怖生物埋伏在黑暗之中,伺机给自己的猎物来上致命一击。
“咔嚓”
一道蓝色闪电划过夜空,隐约照亮下方的大陆。一个头发花白,胡须拖在地上,穿着一件棕色麻布长袍的瘦小老人赤脚走在长满黑色绒毛的土地上。
“咩咩~”
突然,老人脚下的土地开始震动起来,发出山羊的叫声,紧接着老人感觉到这片土地正在不断升高,一直升到几十米才停下来。
土地上的绒毛也开始蠕动,组合成几十条触手。一条触手缠上老人细瘦的脚腕,狠狠一甩,把老人从几十米高的地方扔了下来。
“碰”
老人被砸向地面,溅起大片灰尘和泥土。灰尘散去后,老人却安然无恙地站在原地,只是抬起眼皮看了一眼面前这个大家伙。
伫立在老人面前的是一只几十米高、长着六只山羊蹄子、八张长满可怖尖牙的大嘴、头部被十几条触手代替的“黑山羊幼崽”。
此时这只黑山羊幼崽那条碰过老人的触手不知为何崩裂成碎肉,它有些疑惑面前的老人为何没死,不过疼痛让它放弃了思考,直接扬起蹄子一脚向老人踩去。
“咩!”
就在蹄子踩到老人的瞬间,这只黑山羊幼崽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压成了肉饼,那老人反而安然无恙。
“即使被封印了,祂的幼崽还遍布在世间各处行动,真是麻烦!”嘶哑的声音从老人的喉咙里传出,他对这些家伙很不满,因为它们影响了自己的探索计划。
“嗯?”
忽然,绑在老人食指上的一根透明丝线动弹了一下,老人顺着丝线的方向望去,诡异地笑了一下:“好戏开场了,小艾尔,可不要让我们失望啊!”
“嘿嘿嘿嘿......”
“咔嚓”
又一道闪电划过夜空,赫然发现,老人身边竟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生物:血族、狼人、修格斯、夜魇、巨噬蠕虫等。只不过此时它们都发出和老人如出一辙的笑声......
“啊哈~”
提米伸了一个懒腰,艰难地从床上挣扎起来,搓了把脸才去穿衣服。昨晚被拜伦拉着巡逻了半个斯里兰卡,美名其曰多熟悉一下这里的地貌。
等他回到家时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一觉醒来就到了大中午,连早饭都吃不上。
不过好在经过昨晚的巡逻,他确实对斯里兰卡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并且和拜伦的关系也有所好缓,至少不用担心拜伦会随时给他一枪了。
“啊哈~守夜人昼夜颠倒地工作还真伤身体,不过工资很高就是了。幸好今天是星期六,不用去守夜人之家报道。对了,今天还要去拜访贝拉一趟,不知道她在不在家,希望这一趟能有所收获吧!”提米看着穿衣镜前的男人自言自语到。
今天提米没有穿正式的燕尾西装,而是穿了一件棕色的呢子大衣,内里是亚麻色格纹衬衫,搭配一条深灰色牛仔裤和一双棕色厚底靴子。
这个时代一般只有上流社会的人参加派对时才会穿着正装,打扮得很得体。一些像提米这种落魄的贵族大多穿小西装出门,不过提米不太喜欢这种严肃的打扮,他还是比较喜欢追随《绅士》的时尚搭配。
《绅士》是专门为男士服务的一本杂志,上面介绍了许多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男人的穿着打扮。与之相对的是被奉为“女人的圣经”的《绝色》。
这两本杂志被誉为“时尚界的指南针”,不过其开创人到如今不可考究,据传是一位“披着黑夜的女士”。
提米也不清楚自己何时开始喜欢追随时尚,不过仔细打扮一番确实让他看起来更加帅气,而且他也不太喜欢顶一副邋遢的样子到处瞎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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