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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剩下,既非最好的,也非最坏的。既非大笑,也非哭泣。既非潮湿闷热的夜幕,也非干燥沙质的晨曦。收拾步履。

时至今日,出版社寄来自己的样书,厚厚的几十本同一种,用剪刀剪开封条后,我把它们堆在厨房,一扇埋着下水管道的储物门后。下水管道很争气地从不故障,所以也迟迟地没有光顾那里的机会。而更早以前的出版物,混进大堆的光盘游戏和塑料袋,轻易地看不到。习惯于极少回顾,哪怕在书店里也不过用手指捏一捏自己书的封皮,然后匆匆低头走开。

可写作依然是目前我唯一的生活。衔接于任一个黑夜和白昼。保留悲或喜的表情。切换在各种音乐中间。抓住微渺的尘屑发出巨大感叹,或者反之将感叹尘屑般吹远。

如果说小时候我曾经有过隐于心底的怀疑,其他方面都毫无建树的自己,会否在将来走上真正以文字为生的路。但一个过高过远的目标,甚至不属于“平凡”的范畴,被生活琐事包围的人,翻开每一页,上面写着车站站名,饺子的售价,毫无应有的浪漫,即便出现关于音乐的段落,我却听着动画片的主题曲。

可十几年过去,名叫生活的纸页上依然留存着站台的名称,爱好也没有改变,吃咖喱和饺子,耳机里持续播放动画片的配乐,却在从事一项名叫写作的事业。

无法用文字描绘的音乐,无法用文字描绘的画面,无法用文字描绘的气味,无法被文字完整表达的心……但我从前人的作品里听到了节奏,浮现于脑海里的场景,除了静谧的水,还有水汽中鲜活发首家独浪新的潮湿。被它们所抽干的一部分空气,压迫胸腔,仿佛突然站在高顶的眩晕,浑身跳动着颤栗。在难以用音乐、画面、气味来告白心情的时候,是谁发明了“喧嚣”的说法,又骑着“喧嚣”来拯救。

在各种途径上,书写成了最简便通俗的方法。哪怕我们热爱音乐,享受绘画,会为某一刻的甜香而暂停,却依然习惯于在文字中见面。

分享或者赠予,交流或者倾诉,即便在某个意义上的确是文字贩卖与购买的关系,但这依然是温和美好的交易。假想的画面里交握柔软的手,如同寻找孤单的人,终于发现隆冬里空空的鸟巢。

再过不久,雪终于彻底融化,经历数周,让松脆的地面失去纹路。

既非春,也非冬时的潮湿温暖。

当自己的经历变得富有价值,自己的悲哀变得富有价值,自己短时的嗟叹可以久久不消……是书写实现了各种分享与寻觅的可能。想起有些夜晚,看见台灯在角落投下分身,它用黑色表述内心所有的负面,惊恐得几乎无法向光源再靠近一点点。那么书写与阅读,就是介入别人的影子,背负软壳在身的寄宿,用毛孔吸收苔藓般柔滑的气息。愉悦又亢奋,惊喜或疲倦,直到困意袭来,又一个夜晚即将过去,而黎明尚未来临的过渡间。

落落:逢魔(2)

故事中有兔子跃过草野,成长中的少女颈部皮肤白滑,季风贯穿今昔,角落被冲干的血迹,欣欣向荣的爱情。

它们描述的既非自己,又非他人。

我第几次写小说,沉浸在虚构的兴奋中间,一如造物主般洋洋得意,能够随意左右人物的各种行为和命运。然而我第几加一次的写小说,出现必然的停滞期,键盘久未动静,行数只见删除的减少而难以增多。因为那时发觉,曾经得意如我,原来也是井底之蛙,真正的造物主含笑不答,他看着我即便掌握生杀大权,笔下的主人公们发首家独浪新却终究只能重复我曾经走过的道路。我没有去过的地方,他们无法抵达。我没有遭遇过的苦难,他们一样获得幸免。而我曾经游荡过的广场,我曾经奔跑过的巷口,甚至我曾经遭遇过的一名问路人,也再一次,不可避免地出现在我笔下,主人公们在雨夜遇见,对方是异乡口音的中年人,出现在十五岁的冬天。那时下着细雨,他用大衣紧紧地包裹着,下巴在衣领上探出,询问附近某个电影院的地址——当时却不知出于什么心情将方向指向错误。

既非真实。又非虚幻。

我想这就是写作的现在,现在的自己,和自己的写作。

身体里必须寄居不止一个生命。用来创造的和用来经历的必须分开。用来悔悟的和用来记录的又不能在一起。事情变成新的状况。一个说“我决定去做”,一个说“我当初怎么会决定那么做”,一个把手指留在灯光下,飞快的记叙的速度。

倘若没有走上此刻的道路——我不喜欢假设题,但是,倘若没有像此刻这样,经营一些细小而平凡的情感为生,也许我会变成另一种特别的人。特别的意思不是从事非凡的职业,也不是指获得怎样的收获,我所说的特别,在想象中,也许真的带有做作情绪整天郁郁寡欢,看似平常却会在独处的时候发泄般摔东西,白天在与同事朋友的接触中记录各种点滴,晚上回家把它们列成逐条带有正号或负号的理由,并且一定是看着负号越积越多会心感满足。类似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三十、四十岁,并在结婚生子后,目睹正号几乎完全消失,而人生都带有“-”的前缀。

这样的极其可能的另一类人生。

或许它和此刻的我唯一差别在:眼下我能够以那些密密麻麻的负号为基准,用文字将它们变成有价值的东西。

既非正,又非负。

从第一篇原创到现在,六年过去。

犹如横贯在黑夜与白昼中间,漫长的没有名字的过渡期。

被两方同时拒绝的空隙,浩浩荡荡走来百鬼夜行。

文字是无法被后悔的,从它印刷成形,与第一个他人见面,便犹如即时解除咒语的铁壶,无法再变换成怎样的精灵。区别只在有人从中喝到酒,有人喝到水,有人将它一脚踢开。

于是六年以来,不会改变的是写作前的紧张和焦虑,写作后持久的松懈和细小欢喜。它们犹如白昼黑夜,各自领取一半的时间。

……

节选自岛十《逢魔》

七堇年:月光下我记得(1)

作者:七堇年

1

算是一个可耻的理由:常年的易感与不快乐,竟然是我们写作的滥觞。口头倾诉的羞耻与困顿,让我们把文字视作错觉的载体。

彼时从母亲的大书柜那里囫囵看过些许版本陈旧的十九世纪英国女性作家作品,着迷于那些花哨的名字背后泛滥的感情与命运,幻想有一盏哽咽的烛台,一间寂寞如生的阁楼,一支触纸沙沙作声的鹅毛笔,或者一张木纹华丽的旧书桌,如此,一座常年浸淫在英格兰雾色中的充满了爱与死,等待与寂灭的旧式庄园便可以从一叠传世的手稿中呼之欲出,或者一辆黑色发首家独浪 新的马车正艰难地穿过伦敦冬夜里泥泞不堪的巷弄,赶车人的背影幻灭在一段发生于这个悲惨世界的绝恋中。这些富有电影镜头感的梦境背后,是我略带批判现实主义色彩的童年心迹。及至年少之时尝试过写日记,却永远因了我心猿意马的天性而落得个虎头蛇尾的下场,最长的也坚持不过一季因了初次恋慕而心情颤抖的夏天。日记中出现过“我知道我是天才”这般放言,而后迅速地被抛却和遗忘在抽屉深处,直到有些无所事事却精神亢奋的深夜,偷偷起床来打开抽屉一页页盲目翻看。翌日忘记将它收回抽屉,放在桌上被母亲看到,于是当我后来拿着分数不够理想的数学卷子忐忑不安地回到家中的时候,撞上她心绪不佳,便会被犀利地数落一番,她说,你根本就跟天才沾不上边。

我仍旧相信,有一个蠢蠢欲动的天才藏在我的躯壳深处,她不是我自己——她谁也不是地正在死去。死在我决意循规蹈矩成长的躯壳中。

十二岁时对母亲说,我想要写一本书。她未置可否地笑笑,说,那你写呀。母亲语气中有轻蔑与不屑。我低头再不说话,因心性敏感,由此记得那个风清月朗的夏夜和一段不愉快的散步。

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今我写的东西,无论是书还是文,都不愿意让她看见。第一本书出版之后,我将收到的样书悉数赠予别人,留下了三本,把它们放进书柜,书脊向内。她问及我,说希望可以看看我写的书。

我回答她,我还是希望你不要看。

心里暗自想的是,有一天等我写得足够好,我才会拿出来献给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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